阳光司法信息平台

阳光司法信息平台简介
“阳光司法信息平台” 的建设目标是整合信息资源、拓宽沟通渠道,降低诉讼成本、加强管理监督、提升审判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阳光司法信息平台 的建设目标是整合信息资源、拓宽沟通渠道,降低诉讼成本、加

 

强管理监督、提升审判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信息公开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上级明文禁止不允许公开的内容,

 

原则上均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

 

2)服务导向原则。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可通过多种渠道接收或查询相关信息。包括短信、

 

电话、互联网、触摸屏、电子大屏幕等。各种渠道形成优势互补。

 

3)交互性原则。提供被动服务、主动服务方式。社会公众或者当事人通过各种接入方式

 

访问诉讼服务平台,按权限查看、查听相关信息。诉讼服务平台主动和社会公众提供多种信

 

息服务,包括文书送达提醒、开庭通知提醒等。

 

4)自动化原则。以自动服务为主、人工服务为辅。除必要的人工回复、人工电话服务外,

 

绝大多数的信息查询、业务办理均由平台各系统自动完成。

 

5)规范化原则。按照统一号码、统一内容的的原则来进行。统一号码是指使用统一

 

的特服电话号码及域名。统一内容是指对诉讼服务平台的服务内容、服务处理流程和服务质

 

量体系等采用统一的标准,只需在一个地方维护。

 

6)先进性原则。以国家各类技术规范和业务要求为依据,采用国际先进的解决方案,建

 

设统一的诉讼服务体系。

 

7)安全性原则。在信息安全方面,通过区别社会公众、案件当事人规定相应的查询操作

 

权限。在网络方便方面,通过物理隔离网闸设备进行内、外网数据交换,确保内外网物理隔

 

离。在程序安全方面,通过各类手段防止各类恶意或无意的黑客行为和病毒侵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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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阳光司法信息平台综合应用互联网技术、触摸屏技术、视频及图像处理技术、短信

 

技术、电话语音及文本转语音技术,大幅提高社会公众、案件当事人、承办法官及法院管理

 

者之间的沟通效率和效果。核心子系统包括:

 

1触摸屏查询系统部署在立案大厅、审判大厅、办公大厅等地点,具有安全级别高、

 

交互性能好,是内容最全面、操作最快捷的信息展示、服务、交互平台。

 

2在线服务平台系统由门户网站、当事人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系统组成,既可

 

独立运行,又可与其他网站链接,具有交互强、信息量大等特点,是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一

 

站式、全方位的服务平台。

 

3公共服务中心系统 针对有潜在诉讼和法务要求的人员设计,可在同一界面内完成

 

诉讼指南查询、立案信息查询、开庭信息查询、裁判文书查询、网上预约立案、网上信访投

 

诉等操作。

 

4当事人查询系统 根据当事人的核心需求设计,当事人只需一次性登录,即可查看

 

立案、开庭、裁判文书等信息,并通过上传证据、下载视频、判后答疑等栏目与法官互动。

 

5语音服务系统采取自动导航与人工服务结合方式。社会公众、当事人可拨打12368

 

特服电话,根据系统自动提示和按键操作,查询相关信息、处理一般业务,具有方便、简单

 

等特点。

 

6短信服务平台 由当事人服务子系统、承办法官服务子系统、法院内部服务子系统

 

组成,具有主动、及时、成本低廉、操作简便等优点,是消息提醒、电子送达等服务的重要

 

工具。

 

7中央处理系统中央处理系统主要负责从已有的审判流程系统、执行案件系统、数字

 

法庭系统等业务系统中增量采集相关信息,面向数据同步进行整理,批量发布到综合管理系

 

统、中转服务系统中。

 

8其他业务系统针对法院阳光司法、政务管理、队伍管理的需要设计,既可自成体系,

 

又可与绩效考核系统、决策分析系统、阳光司法系统整合,以弥补审判系统、执行系统相关

 

功能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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