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系统管理平台
按照绩效考核方案,本平台的核心应用分为省院对市院考核、市院对基层院考核、基层院对检察室考核三个层次,每个层次的考核对象、考核主体、考核内容相互独立、各不相同,本软件必须按平台进行设计和架构。
(1)应用系统定义。可针对某类单位或某个单位的考核管理方案,定义一个应用系统,不同系统的角色、菜单、操作内容、操作流程各不相同。
(2)系统模块义。不同系统间既可共用功能模块,也可分别定义。同一模块可共享考核指标、考核流程、考核报表、考核方法等
(3)应用单位定义。不同应用单位可共用应用系统,包括系统角色、功能菜单、以及操作权限。
(4)单位属性定义。各单位可自行定义下属部门、内设机构的基本信息、考核指标、考核主体。
(5)操作时机控制。各单位可自行控制年度、季度考核管理流程。未开启或已关闭时,相关数据将不允许再进行操作。
平台应用架构
系统角色 应用系统 | 系统管理员 | 单位领导 | 职能部门 | 业务部门 |
---|---|---|---|---|
省院 | Ø | Ø | Ø | Ø |
市院A 市院B 市院C | Ø | Ø | Ø | Ø |
基层院A 基层院B | Ø | Ø | Ø | Ø 检察室 |
1.1.2. 数据集市开发
建立数据仓库/集市是实绩分析、绩效评估、绩效反馈的基础。一方面,解决业务/考核指标分析的要求,另一方面,为案件管理系统全面运行后,对考核数据的自动抽取预留接口。相关技术细节参见第三部分的相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