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执法业绩档案 促进法院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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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17 12:00

根据中央政法委建立执法档案、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和市委建立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化、规范化 建设,确保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09年9月市委政法委召开“天津市政法机关执法业绩档案制度交流推动会”,全面推动执法业绩档案工作。市高级 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天津市政法机关执法业绩档案制度》,紧密结合法院系统的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 实际,积极推动执法业绩档案制度的建立。目前,全市法院已经初步建立起覆盖全体干警,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执法业绩档案系统,为促进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 设科学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促进作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执法业绩档案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按照全面、及时、真实、客观的要求,将干警的执法行为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并进行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的一项措施。 正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柴中达同志所说的,“执法业绩档案,是对干警一段时间内执法情况的客观记载和评价。通俗地说,就是为每一名执法者、每一次执法活动、 每一个执法环节,记一本全面、准确、明明白白的执法账簿,让每一名执法者真正为自己的每一次执法活动、每一个执法环节终身负责。”正是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高院党组从一开始就对执法业绩档案工作高度重视,将建立执法业绩档案制度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李少平院长多次就执法 业绩档案工作做出重要批示,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建立全市法院系统执法业绩档案制度进行研究部署。为了切实抓好法院系统执法业绩档案工作,按照院领导 要求,高院专门成立了由政治部牵头,纪检部门、研究室、审委办、行政处、审判庭参加的执法业绩档案工作联席会议,并将建立执法业绩档案软件系统纳入全市法 院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之中,确保业绩档案全面、及时、客观地反映法官执法业绩情况,在资金、技术、人力上提供有力保证。
    二、精心规划,狠抓落实
    (一)深入调查研究,夯实工作基础
    2009年3月,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开发区人民法院先期开展了法院系统执法业绩档案的试点工作。7月,高院研究室、行政处和干部处组成考察组,赴外地法 院考察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及队伍管理工作。8月,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高院召开法院系统执法业绩档案工作座谈会,交流各试点法院开展执法业绩考核工作 的主要做法和经验,研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会后向全市法院下发《关于建立执法业绩档案的问卷调查》,就建立执法业绩档案的人员范围,执法业绩档案内容和涉 及的职能部门,如何处理好执法业绩档案与各院实行的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考核及其他考核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共收集到意见和建议 100余条,对全市法院执法业绩档案工作开展情况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方向。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建档工作
    在广泛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市高院政治部根据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和法院审判工作特点,研究制定并向全市法院系统印发了《天津市法院系统 执法业绩档案制度》,为全市法院系统建立执法业绩档案提供制度依据,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使建立执法业绩档案工作既科学规范,又符合法院工作实 际,具有可操作性。使业绩档案内容全面、及时、真实、客观地反映法官执法业绩情况,同时为考核评价法官、发现纠正和处理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法官 进行奖惩等提供重要依据。
    (三)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抓好落实
    在广泛调研、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落实好执法业绩档案制度。高院会同南京大学研制开发了执法业绩档案软件系统,最大限度地与已在全市法 院运行多年的法院审判综合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相结合,既充分利用了现有资源,又实现了系统之间的资源共享,提高信息采集、查询的速度,减少工作环节, 降低使用成本,极大地增强了执法业绩档案系统的可操作性,为切实落实好执法业绩档案工作从技术上提供了充分的保证,打下坚实的基础。经过前期的试运行,该 系统已于2009年12月在全市各级法院广泛应用。
    三、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科学发展
    (一)科学设置档案内容,分类建立业绩档案
    1、针对审判庭等可量化考核的部门,执法业绩档案的内容在充分利用法院审判综合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信息、图表等 形式将法官审判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情况、廉政纪律情况、问题审查、责任追究和表彰奖励等情况,予以细化,客观记载,主要内容有:履历信息、审判 业绩、业务素养、奖惩记录、职业规范、考核记录、法官札记等七个方面。基本涵盖了法官的个人简况、学历、任职资历情况等个性化信息以及法官、合议庭、审判 庭的审判工作实绩、审判作风和廉政纪律情况等执法业绩信息,为了解掌握法官个体和集体的执法业绩情况提供了较为全面、客观、及时的信息。
    2、针对综合部门等不易量化考核的部门,执法业绩档案中采取工作日志的方式对这些人员的工作情况作详实的记录,将日常工作的数量、质量及领导交办工作的情 况实时录入执法业绩档案记录中,以备日后考核时作为参考依据。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将建立执法业绩档案的范围扩大到法院全体工作人员,做到针对不同职位类型 分别建立各自的业绩档案。
    3、根据领导权限设置不同的管理权限,通过设定用户名和密码,根据领导权限的不同设置不同的查阅和审核权限。查阅和审核权限分为四个层次:院领导可以查阅 全院各部门及干警的业绩信息,部门领导可查阅、审核本部门人员的业绩信息,本人可查阅本人的业绩信息,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可查阅、审核各部门人员的相 关业绩信息。
    (二)创新档案管理模式,实现网络智能管理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高院与南京大学合作设计开发的“天津法院执法业绩档案系统”管理软件,依托已有的法院综合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真实、客 观地记录每位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为考核评价、岗位调整、晋职晋级、奖励惩处提供直接、科学的依据。执法业绩档案信息与审判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 等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同步交换。按照不同职务层次、不同考核管理职能设定不同权限,对执法业绩信息进行查询、审核、即时的信息自动采集和更新、汇总、统计分 析、数据信息导出等功能,及时、动态地反映全院、各审判庭、各位法官的执法业绩情况,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的准确性,实现执法业绩档案系统化、智能化、自动 化的管理模式。
    (三)完善配套制度,分级考核,科学运用考评结果
    目前,全市法院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实行分级考核。一是加强高院对各级法院执法业绩的考核工作。每年的1月和7月高院研究室组织对全市法院19项审判绩效指标 进行考核、通报。高院审委会办公室研究起草了案件质量评查规则、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标准等规章制度,组织进行专项检查、评查。高院执行局制定了《天津市法院 执行工作考核办法》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监督指导。二是强化各院内部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发挥各院在执法业绩档案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多年来,各院结合自 身实际已经初步形成了适合自身特点的考核机制和制度。高院在《天津市法院系统执法业绩档案制度》中明确要求执法业绩的考核与各院目标管理考核、绩效考核工 作相结合,考核内容相互对应、衔接。如一中院制定了《司法考评工作暂行规定》、二中院制定了《法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南开法院“七率”考核,红桥法院干 警政绩考核,东丽、西青、蓟县法院的“双百考核”。健全奖励机制。在干部提拔晋升、评先评优、公务员考核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树立正确 的用人导向。
    四、加大推广力度,切实保障执法业绩档案制度的实施
    为进一步推动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工作,高院分别召开全院各部门中层领导干部会议和全市法院系统政治处部(处)主任会议,进一步推动执法业绩档案工作。培训执 法业绩档案系统软件的使用方法,向全市法院推广执法业绩档案系统软件,要求各单位充分利用执法业绩档案系统,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将执法业绩档案工作落到实 处,见到成效。
    五、形成激励机制,取得初步成效
    (一)执法业绩档案对法官审判业绩的依据作用和比较效应,使法官个体和所在部门产生了紧迫感。促进了干警执法能力的提升,调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 性、创造性,激励大家努力提升自己,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营造比学赶超,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200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7630件,审 结179730件,结案率90.91%。一审调撤率58.05%,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只占1.78%,涉诉上访实现根本好转,为全市进京非正常访在全国排 位下降至30位以后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防止“关系案”、“人情案”,使执法作风有了明显改善。执法业绩档案是一种自我监督机制,干警在用自己的执法行为书写着自 己的执法档案。这一制度的建立实施时时刻刻提醒着每名干警手中的执法权是在阳光下运行的。通过将审判人员、审判环节以及审判质量纳入执法业绩档案,形成了 对执法主体、执法过程、执法效果的跟踪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为评先树优和提拔使用干部,提供直接、科学的依据。执法业绩档案如实记录执法工作以及效果优劣情况,定期进行量化考核,并与执法人员本人的奖惩、职 务晋升等紧密挂钩。在评先树优和提拔使用干部时,执法业绩档案为同志们推荐人选、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减少了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干扰。
    天津法院系统执法业绩档案制度的实施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有许多工作需要改进。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法院系统执法业绩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使用工作,进一步加强 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法院系统干警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继续坚持“以‘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为核心,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为主线,以人 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这个总原则,切实将执法业绩档案工作落到实处,使这一制度真正有效运行并发挥作用,为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证
    (作者单位:高院干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