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园区法院建立绩效考评系统准确衡量干警工作业绩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在绩效考评工作中,充分发挥有特长干警的作用,自行设计,建立了一套干警绩效考评系统。系统以原始数据资料为主要内容,以业务部门为类别,对法官、政务人员、综合部门、业务庭室等四个层次进行全面考核,并自动计算考核成绩,精确反映干警工作状况,客观记录干警工作业绩,实现了绩效考评工作的自动化、连续化和准确化。
一是实行人员和部门分类的考评办法。依据市中院及本院绩效考评办法,在设计考核程序时,将本院干警分为法官和机关政务务人员两部分进行考评,精确体现法官和综合部门人员各自工作特点;将本院各部门分为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两种类型进行考核,体现不同部门的工作特点;将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工作一同考评,部门工作的好坏及排序直接决定部门负责人的排序,体现部门领导的责任特点。
二是将考评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由绩效考评办公室制定考评方案,决定考评的内容、标准、分值、程序,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所担负任务,制定考评细则,并对单项工作进行考评,得出具体分值,经过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并附能说明分值来源的基础资料或数据上报绩效办,绩效办将各职能部门上报的数据,输入计算机后,通过自动计算得出每个人和部门的最终得分,并在全院同类人员和部门中进行综合排序。
三是平时考评与年底考评相结合。负有考评职能的相关部门,如立案庭、评查办、办公室等,加强平时登记统计,以平时掌握的原始数据,作为年底考评的计分依据,年终考核时,必须附上平时掌握的基础数据和资料,防止年底突击打分造成失实。如对办案数量、质量的考评,以每季度考核的原始数据为基础,累计得出个人工作业绩数据,做到了计分的准确、真实。
通过建立干警绩效考评系统,简化了绩效考核程序,提高了绩效考核效率,并有效避免了人工计算及统计失误多、数据不准等问题,让干警对个人工作情况及排名一目了然,进一步强化了争先创优的意识,有效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