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民法院引入绩效考评机制纪实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潢川消息(特派记者  汪 俊  通讯员 张振芳)2007年潢川县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后,通过正确地分析面临的形势,认识到潢川县法院的各项工作要取得新的突破和发展,首要任务是将各项工作制度化,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激发队伍潜能,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经过认真研究,并交全院干警反复讨论,该院党组在法院工作中引入目标绩效考评机制。经过一年多的运行,该项机制显示了巨大活力,给潢川县法院带来了巨大变化。
    该院的目标绩效考评是尽可能把法院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都进行分解量化,以百分制为考评基础分。每个庭、室、科、队的考评项目都由共同目标和部门目标两大部分组成。并在本院政治处设立专门的绩效考评机构,对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每月底进行一次考评打分,并公开排名通报全院。
    同时,为抓好对绩效考评制度的落实,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该院还建立了与之相对应的绩效考评成果应用转化制度。绩效成果的应用转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治待遇,绩效考评后进的部门,取消其集体及所属人员的评先资格。二是经济待遇,严格依据绩效考评得分高低分配相应的办案经费保障标准,把绩效考评成果与办案经费直接挂钩。月月考评,月月兑现办案经费。哪个部门干得不好,哪个部门的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均会直接受损。这项机制真正体现了“大河涨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整体效应。在这种效应的作用下,无论是庭室负责人还是一般干警都从心底发出了“不干不行”的呼声。
    ———变化一:干警由盯着别人转向盯着自己。引入绩效考评机制后,不但能够体现出“能者多劳”而且也能体现出“能者多得”。绩效考评机制给每位干警头上都套上了“紧箍咒”,那些盯着别人说风凉话而不愿干活的干警一下子没有了市场,真实地得到了触动,得到反思,由盯着别人干多少转向盯着自己干多少,由比待遇转向比奉献,人人有了工作压力。
    ———变化二:办案由追求案件数量转向追求案件效果。绩效考评机制引入后,把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放在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首位,突出“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在重奖和重罚措施下,该院的审判和执行业务部门由以前追求人均收结案数转变为追求案件的质量和效果。据有关部门统计,今年以来,该院的涉法上访案件达到历史新低,尤其是往年以反映执行为主的上访案件,今年达到了“零上访”的社会效果。事实证明,正确的绩效考评指标给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带来正确的引导,收到了积极的效果。
    ———变化三:青年干警由不愿下法庭转向争相下法庭。该院7个派出人民法庭与院直部门相比,其工作、生活及交通、通讯条件较差,法庭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也未兑现,导致干警都不愿下法庭工作。引入绩效考评机制后,该院把重心下移,在领导决策上加大对法庭的投入。一方面千方百计地争取到中央财政追加的审判庭建设资金、省级财政补贴和人民法庭建设资金300余万元,为“两庭”(审判庭、人民法庭)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在绩效成果运用转化上着重提高法庭人员的各项待遇,为法庭正、副庭长报请解决行政职级,提高法庭办案经费保障标准和交通补贴,大力宣传法庭的工作亮点和先进人物,如对付店法庭沈继红先进事迹的广泛宣传,对推进人民法庭建设起到了正面的引导作用。日前,在该院向法庭充实人员的选拔活动中,长期在院直机关工作的青年干警纷纷报名,其中也不乏女干警主动要求到法庭工作,人民法庭已成为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的基地。
    ———变化四:工作由不平衡转向逐步趋于平衡。在引入绩效考评机制以前,该院各项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只重视本部门收结案件多少,对宣传、调研工作充而不问,既便有好的素材也不提供,只管闷头办案,不注重积累工作经验及对办案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更不注重宣传工作中的亮点。引入绩效考评机制后,该院把宣传、调研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摆在显著位置,赋予相应的分值,成为各部门增分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对超额完成的部门还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通过这样的机制激励,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重办案轻调研”思想也得到转变,学会发现工作中的亮点,主动提供好的素材,使宣传、调研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形成了并进互动,成为该院发展的推动器。
    ———变化五:环境卫生转向整齐洁净。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把环境卫生作为争创文明单位的重要一环纳入绩效考评机制中。坚持在“死角”和“细节”上狠下功夫。对办公大楼进行了外墙整修翻新,法律格言、司法文明用语悬挂上墙,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对“三线”(电线、电话线、网络线)和车辆停放进行了规范整治。落实卫生责任制,每周进行卫生检查,公布得分情况,力求做到了机关院虽小而有序,办公室虽旧而洁净,提升机关整体品位。通过努力,2007年底该院重新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在此基础上,该院决心一鼓作气,今年争取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新办法带来了新变化,新变化促进了新发展。2007年以来,潢川县法院总体工作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完成目标先进单位,荣获县委党群口工作优秀奖;执行工作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评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县”;执行局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刑事少年审判庭被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表彰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被市中级法院、团市委表彰为“青年文明号”;来龙法庭被市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纪检监察工作、调研工作、司法技术工作等单项工作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先进集体;付店法庭庭长沈继红继2007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后,2008年2月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十佳”政法干警;有13名干警分别获得了市级荣誉和表彰。一个蓬勃向上的法官群体正在形成,一个崭新面貌的法院形象正在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