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法院介绍信使用管理制度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1、院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介绍信的使用管理,包括介绍信编号、登记等工作。
2、填写介绍信时,必须写明前往的单位名称地址,前往原因等项内容并且要求存根与介绍信的内容一致。
3、严格禁止携带空白介绍信外出的现象发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带空白介绍信,由携带人写出书面申请,经院长批准后,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使用。事毕,携带人要实事求是的及时补填介绍信存根,未用的空白介绍信应及时退回,注明作废并贴在原存根上。
4、凡利用介绍信进行违法活动或办私事的,一经发现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