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强化基层建设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该院多年来处于落后状态,办公设施陈旧,工作环境混乱,直接影响着国家政权机关的基层形象。2002年新的党组班子组成后,刘书义院长提出了“小处着手,大处着眼,三年改变面貌”的思路。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院建设问题。“发展经济,维护稳定,改善执法条件”成为党委政府的共同声音,院领导多方努力,克服困难,取得了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先后投资近千万元,兴建审判综合大楼,并于2004年11月投入使用。安装配置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监控系统,开通局域网,使得综合大楼功能齐全,设备先进,跨入全省先进行列。此外,该院还投资200余万元添置了8台办案车辆,增加了囚车、防弹衣、对讲机等警械设备,购置了录像、摄像等宣教设备。去年底在全省率先开通了祁县法院互联网站,今年又完成了院内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软件开发,大大增强了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了审判效率,实现了法院现代化建设的大飞跃。

提升综合素质 强化队伍建设

该院领导非常重视人力资源的培养。首先从思想教育入手,院领导以身作则,亲自出庭审判,严格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制定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激励机制,真正激活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利用节假日开展活动性教育,例如,“呼唤雷锋精神,践行司法为民”的演讲比赛和“我与祖国同行”的知识竞赛等。这样在保持先进性教育的同时也增加了干警的文化知识。全院20名干警通过远程网络教育获得本科文凭,两名院领导获研究生资格,97%以上的干警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先后派200余名干警外出培训。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苏泽林副院长亲临该院考察,极大地鼓舞了士气。部分干警被先后派往山东、北京等地考察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强化了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近年来,该院被晋中市委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全市十佳执法单位”,并授予“五一劳动奖状”。连续获县委表彰的“组织建设先进集体”、“执法检查先进集体”、“源头治腐先进集体”和“反腐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4年省高院授予该院“基层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院长刘书义同志获晋中市“五一劳动奖章”,被省高院和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记二等功,全院50多名干警受到省、市、县的表彰。

发挥审判职能 推进新农村建设

该院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找准审判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实效性,制定了强有力的工作方案。1,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该院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严重危害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的犯罪以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犯罪,重点打击“村痞乡霸”等黑恶势力以及抢劫、盗窃农民牲畜、生产工具、生活资料,制售假农药、假种子等坑农害农,破坏农田水利、电力生活设施等一系列犯罪。2005年以来,审理涉及农村的刑事案件83件,判处罪犯96人,通过有效审理,打击了一大批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分子,为农村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妥善审理农商事及行政案件,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的特色农业,给予大力支持。积极稳妥地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农村城镇化建设和乡镇统一规划等群体性诉讼案件,对涉及时令性、季节性案件,依法快审快结,积极受理企业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年多受理涉及农民案件440件,审结436件,调解305件,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3,对待农民信访问题,该院坚持“热情接待,重在解决”的工作机制,对农民来访采取专职信访人员接访、集中接访、院长接访等形式,认真处理农民群众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保证来信来访得到及时答复和接访,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逐步强化审判权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该院诉讼的当事人从没有出现越级上访。2005年该院被晋中市评为“涉发涉诉工作先进单位”。4,该院大力加强执行工作,抓住典型案件,着手难点突破,对各种久执不下的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对涉及国家大政方针、体制改革以及与当前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执行案件,重点出击,快立、快审、快执,帮助企业回笼资金促进企业良性循环。经过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执行工作获得上级和社会的好评,四年来收到当事人送的锦旗、镜框、感谢信等48次,该院的先进事迹曾被多家媒体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