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法院改革创新工作亮点纷呈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人民网潍坊2月21日电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  2010年,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一年。经过前期的充分调研与研究论证,市中级法院制定出台了《2010年全市法院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34项重点改革任务,改革面广、重点突出、力度前所未有。通过改革创新,切实破解制约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司法难题,为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动力。

  深化完善诉与非诉衔接机制―――推动社会矛盾从根源上化解

  2010年,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继续深化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使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收到了“化矛盾、稳基层、惠民生、促和谐”的良好成效。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实地调研、做出指示要求,人大常委会组织进行了专项视察、审议,各县市区都落实了30-50万元的专项经费。市中级法院通过举办社会各界参加的专题论坛、组织观摩点评、加强舆论引导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凝聚了社会共识。各县市区法院纠纷分流引导、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培训指导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并探索创新了“7+3”诉警对接道路交通事故协同解决机制、“专职指导、个案指导、实地指导、专题指导”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培训指导机制等一批特色衔接做法。据统计,去年,全市法院通过诉前分流、诉中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近2万起,使当事人解决纠纷的经济成本降低了30%―50%。2010年1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到山东视察期间,听取了潍坊中院院长张爱云的专题汇报;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批示要求宣传推广潍坊法院的经验。同时,市中级法院与省高院联合承担了此项工作的全国重点调研课题,并先后2次应邀到国家法官学院讲课,6次出席全国性会议介绍做法。新华社动态清样、中新社内参、人民法院报、大众日报等媒体给予深度报道。

  全面推行“三三”联络工作机制―――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沟通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和期待,全市法院在工作中推行了“三三”联络机制,成效十分明显。所谓“三三”联络机制,即“三化”目标就是联络机构专门化、联络工作经常化、联络职责规范化;“三全”措施是就联络对象覆盖全部、联络主体涉及全员和联络方式涵盖全方位;“三高”就是坚持高标准、突出高效率和追求高质量。据统计,去年,全市法院共召开各种形式的代表、委员座谈会、汇报会36次;为代表、委员订阅法制报刊5624份;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39次,420余人。中院办理政协交办的两项提案,先后在电视台《潍坊民生》栏目中播出,引起强烈反响;潍坊中院也被潍坊市政协评为“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对市中院的这一做法,省法院院长周玉华、市委书记张新起等各级领导给予批示肯定,最高法院简报予以转发。

  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量刑更加规范科学

  量刑规范化,即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程序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为有效解决过去“法官在量刑中存在较大差异、量刑情节的适用也缺乏统一的量化标准”等弊端,市中级法院将量刑规范化改革作为去年全市法院司法改革重点工作之一,制定了《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由点到面在全市法院逐步推开。量刑规范化改革主要体现在:在量刑步骤上,由原来的综合量刑改革为分四步,即确定量刑起点、确定基准刑、确定拟宣告刑和确定宣告刑;在量刑方法上,将量化方法引入量刑机制,确立“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在量刑程序方面,改变以往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混为一体的做法,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通过去年来的量刑规范改革,全市法院刑事审判量刑更加公正均衡,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刑罚的导向性更加明确,刑事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同步提升,取得了“被告人认可、社会满意、司法公信力提高”的良好效果。去年,全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90%以上,案件上诉率、信访率都有明显下降,省高院、市委等有关领导给予了批示肯定。

  全面推进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解决“执行难”

  潍坊中院在调研中发现,在案件审判过程中,诉讼参与人的诚信问题不容乐观,有必要引入诚信等软性手段约束当事人。为此,潍坊中院通过加强法院与银行、公安,房管、车管、工商等相关诚信信息系统充分对接,限制不守信当事人的经营、消费等行为,对诉讼参与人失信行为进行有效规制,逐步建立起以“全面覆盖、流程管理,资源共享、交互利用,规范推进、系统构建”为核心内容的诉讼诚信体系。实践中,全市法院以执行环节为枢纽,以诉讼、执行程序中掌握的诚信信息为基础,主动在法院内外广泛收集、整理、分析、运用涉及被执行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单位以及中介机构的信用信息,建立起完备的执行征信信息库。在此基础上,以执行征信调度中心为平台,对内向立案、审判、信访等各环节延伸,对下实施有效的协调、指导,对外加强与社会征信体系的对接,从而实现诚信信息交换的内外、上下良性循环,最终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目前,两级法院已形成涉及976个公民,748个法人的失信信息库;去年,全市法院案件执结率同比提高了4.4个百分点,执行周期同比缩短了26%,改判、发回率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随着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减少,执行和解率上升5.7%,进一步推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委托评估、拍卖改革―――案件委托质效明显提高

  为克服司法委托中容易出现的周期过长、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市中级法院将规范评估、拍卖等司法委托工作列为2010年的一项重要创新性工作。2010年6月9日,市中级法院召开评估、拍卖机构评审委员会成立大会。司法委托工作实践中,全市法院坚持将司法委托重大事项改由评审委集体决策,由社会相关部门和院机关多个庭室参加的评审委员会集体决策,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司法行政和卫生管理机构等人员参与管理工作,将整个司法委托置于“阳光”之下;针对中介机构选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在多层面人员参与监督下实施微社会的广泛认可。随机选择中介机构方式,有效遏制了司法委托中的随意性和违纪现象;同时,法院对各庭室司法委托案件也做出明确要求,对司法委托案件当事人不配合缴费、内容不清楚、鉴定材料不齐全等情形不予以移交,大大提高了案件委托质效。据统计,2010年,潍坊中院司法技术部门办理各类案件同比增长9.6%,鉴定正确率达到100%,鉴定结论采用率达100%。通过推进委托评估、拍卖改革,全市法院需要司法委托评估、拍卖、审计和鉴定的案件均实现了高效、高质运作,司法委托管理工作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安庆甲 任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