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措施求解“执行难”
对于人民群众指摘较多的“执行难”问题,二五改革纲要提出6项措施:
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体制,充分发挥执行权的整体功能;把执行程序中发生的实体争议事项的解决交由审判机构办理,真正实现审执分立,维护执行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执行程序,积极推进强制执行立法进程,规范各类执行主体的行为;建立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其他执行督促机制,公开执行信息,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改革和完善执行管辖制度,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确保胜诉的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改革和完善审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程序,加大对不履行生效裁判、妨碍执行行为的司法制裁力度。
统一司法尺度:
将建立案例指导制度
二五改革纲要明确,我国法院将探索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以统一司法尺度,准确适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指导性案例在我国早已有之,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系统化、制度化。二五改革纲要第一次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特有的案例指导制度,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丰富和发展法学理论等方面的作用。
“这里所说的案例指导制度不同于英美法系的‘遵循先例原则’,而与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的判例制度相似。通过改革,我们要逐步探索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他表示。
完善人事管理:
上级法院法官从下级法院选任
二五改革纲要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司法人事管理制度。将采取的改革措施主要包括:
推进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和其他各类人员的专业化建设,逐步建立法官助理制度;
与有关部门协商推动建立适合法官职业特点的任职制度,适当延长专业水平较高的资深法官的退休年龄;
逐步推行上级人民法院法官主要从下级人民法院优秀法官中选任以及从其他优秀法律人才中选任的制度。
完善内外监督:
检察长要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
二五改革纲要提出,要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内部监督与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
二五改革纲要强调,要完善人民法院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的方式、程序,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制度。
在司法宣传方面,二五改革纲要要求,规范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的关系,建立既能让社会全面了解法院工作、又能有效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