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积极探索立案服务管理新举措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8 12:00
河南法院网讯   邓州市法院不断加强诉前调解和合理的诉讼引导,积极探索服务管理的新措施,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法院和当事人双赢,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严把立案关,又快又好立案。2010年以来,该院共审查把关受理各类案件4315件,办理诉前保全50件,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5000余元,做到了无一起违法立案,无一起因不当立案或不予受理激化矛盾引发当事人上访信访,从源头上杜绝了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产生,解决了立案难问题,使案件及时进入诉讼程序,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该院在审查一起因交通事故提起的诉讼中,工作人员在热情接待的同时,主动为当事人办理了减免诉讼费手续,顺利立案。事后,在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的座谈会上,一位人大代表赞誉道:“没想到没托任何关系把立案费也减免了!”

    积极开展立案调解、预立案登记和诉讼引导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坚持在立案时告知当事人全面的诉讼风险、诉讼须知,使当事人打明白官司。同时,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和预立案登记工作,选配业务能力强、工作踏实、善作调解工作的同志在立案窗口,对于一些简单的民商事案件或当事人之间争议不大的案件,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不成再立案登记或立案预登记,尽量将矛盾消化在立案过程中,有利于节省审判资源,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目前,该院共成功调解诉前调解案件33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预立案登记工作中,为了方便当事人,也为了有利基层法庭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该院将基层法庭管辖的案件预立案登记权利下放给基层法庭,受到了当事人和基层法庭的普遍欢迎。2010年以来,该院立案庭直接预立案登记530件,基层法庭预立案登记1004件。

    严格审判流程管理,促进案件质量和效率。以大立案为格局的审判流程管理包括审查登记立案、接待诉讼当事人,监督审限、执行期限,办理案件排期、公告、送达、诉前保全、收取诉讼费用、司法统计、案卷归档等程序性、行政性事务。该院共印发审判流程督查通报12期,使立案庭切实行使好监督、服务双重职责,做到管理严格、监督有力、服务高效,有力促进了案件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