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法院认真做好2010年上半年法官绩效考评工作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8 12:00
 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法官绩效考核是省委政法委在全面把握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规律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对加强法官队伍科学管理,增强司法审判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提升法院队伍整体形象,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官绩效考评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绩效考评工作作为推动审判事业,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起涵盖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政务等内容的绩效考评体系,不断加大考评力度,注重考评结果运用,较好地调动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全院在编人数79人,参加考核法官人数49人,有审判职称法官人数63人,参加考核法官占有审判职称法官比例为78%,目前已建立法官绩效考核档案49份。

    我院在开展干警个人绩效考评上,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在绩效考评方案的设定上强调科学性。按照上级法院对法官绩效考评的要求,结合我院法官队伍建设的特点,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马国欣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绩效考评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各项考评工作的实施。为保证绩效考评方案的操作性、权威性和科学性,早在去年8月份,我们就派人远赴深圳宝安区法院学习他们的人员分类管理经验。回来后,结合我院实际出台了《源汇区人民法院干警个人绩效考评的实施方案》,并在去年下半年就开始了对干警个人的绩效考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极大地提高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今年,全省法院对法官个人绩效考评全面铺开后,我院在去年的基础上,对考评方案全面进行了细化量化,按照千分制标准,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在内容上突出结案率、调撤率、上网率、发回重审改判率、信访、违纪、外宣、信息、调研、案例编报等重点指标,强调案件调解自动履行率、裁判文书上网率、超审限等指标,从而使考评方案更加趋于合理,可比性、可操作性大大增强。

     二、在绩效考评人员的范围上突出全员性。由于我院建院时间长,加上历史遗留等原因,人员超编严重。目前,全院共有干警163名,其中后勤保障人员就占到了全院干警的半数以上。为了调动所有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们在实施绩效考评时,除突出审判序列这一主体外,同时把非审判序列纳入个人绩效考评体系,不仅增强了干警的责任心、紧迫感,而且也体现出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的统一,形成各个部门有指标,人人肩上有担挑的良好竞争氛围。

    三、在绩效考评方式上强调结合性。我院把“静态考评”与“动态考评”结合起来,如对工作纪律的考评,每周安排人员不定时考勤,针对单项工作每季度评出名次在网上公布,避免了突击准备,弄虚作假等问题。另外,我院还把“单向考评”与“双向讲评”结合起来,在组织对下级考评的同时,还组织干警、社会群众对庭长、法官进行民主测评,今年2月份,我们成功组织了第二期当事人评议法官活动,通过这种方式查找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更加尊重干警和群众的意愿,从而使考评结果的真实性大大增强。

    四、在绩效考评的手段上强调公正性。我院把公平、公正作为衡量考评结果真实可信的一把尺子,把据实反映工作绩效作为考评工作的宗旨。考评中,力争做到一碗水端平,不拿原则做交易,坚持做到求真、求是,不唯上、不唯权、不唯情、只唯实,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评分,公开透明,有争议的地方通过集体讨论来解决。这样被考评单位虽然可能一时不快,但考评中实事求是,原则至上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赢得了普遍的认同和信服。考评结果表明,获得第一的大家服气,被评末位的也没有怨气和意见,真正使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了考核工作的实际。

    五、在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上强调激励性。我们坚持把绩效考核的成绩与个人政治待遇、物质奖励相结合。将绩效考核得分作为报功评先、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同时依照该结果及时将办公经费补贴按有关规定奖励到部门、到人。今年上半年,也就在7月8日上午,我院召开了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分别对审判序列、非审判序列绩效考评前两名的部门给予了2000元办公经费的奖励。下一步,结合年度考评,我们将对考核得分靠前的法官报请个人三等功,连续三年申报个人三等功的法官,推荐个人二等功。对达不到称职以上等次的法官进行离岗培训,培训结束经组织考察合格后才能回到审判岗位;对连续两次达不到称职以上等次的法官调离审判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