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医患关系 需要多下“软功夫”
提供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8/11/07 12:00

福建省社会综治办、卫生厅、司法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启动第三方介入方式化解医患纠纷机制。按照规定,调解主持人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医患纠纷当事人的特点和纠纷性质、难易程度等情况进行说服疏导工作,引导当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7月10日《中国青年报》)

  医患纠纷由来久矣,如今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福建省卫生厅一名官员如是分析医患纠纷增多的原因:“作医疗事故鉴定,是卫生部门的人在作,公信力不够;上法院打官司,拖得时间太长。于是,以‘闹’为特征的‘协商’方式,客观上成了解决医患纠纷的首选。”如果把通过行政投诉、法律诉讼等渠道解决医患纠纷称为“硬功夫”,引入与医患双方都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由人民调解组织从医疗专业、医院管理、法律实务的角度,本着合情合理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居中对医患纠纷进行调处,可以称为解决医患纠纷的“软功夫”。从“硬功夫”到“软功夫”,体现的不只是“工作硬度”的变化,而更是认识和观念的转变。

  在一些发达国家,以第三方介入方式化解医患纠纷,早已发展成为一种完善的社会服务,如美国有一批致力于以专业手段化解医患矛盾、调解医疗事故的监察员组织、病人代表组织和仲裁组织,形成了第三方调解医患纠纷的常态机制。就国内而言,福建此前曾在漳州市进行第三方调处试点,效果不错,于是决定在全省推广。其他一些地方也在进行有益探索,如广州市两年前建立了全国首个“和谐医患关系工作室”,引入律师、司法干警、卫生部门人员等第三方力量,缓和医患矛盾,推动建立医患互信关系。总体来看,以往解决医患纠纷主要依靠“硬功夫”,现在,“软功夫”的重要性似乎越来越突出了。

  “硬功夫”和“软功夫”的一个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更多地反映了医患双方之间的严重不信任——医院一方认定患者是无理取闹,患者一方认定医院唯利是图、“庸医害人”,因此,双方的纠纷只能通过行政仲裁或司法裁决来“硬性”解决。后者则反映了医患双方具有相互信任的基础,即便这个基础最初十分脆弱,但毕竟有了“坐下来谈”的前提,接下来,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耐心细致的协调、疏导工作,可以进一步扩大医患双方的信任,以至达成双方都接受的调解协议。当然,上述区别不能一概而论,产生医患纠纷的原因是具体而复杂的,有时双方虽然不乏互信,也仍然难以形成合适的解决方案,只能通过“硬功夫”的渠道处理。

  第三方介入化解医患纠纷,既以医患双方存在互信为基础,又有助于扩大医患双方的互信,这是增进医患信任、改善医患关系的一种积极努力。实际上,社会各界还可以通过其他多种渠道做出这样的努力,毕竟医患关系也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既有着受医生执业环境差、患者“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医患纠纷增多等现实因素影响的客观性,也有着受媒体宣传、舆论渲染、社会情绪暗示等意识观念因素影响的主观性。从客观因素看,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医生的执业环境,缓解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有助于妥善解决医患纠纷,改善医患关系。从主观因素看,还应当通过媒体宣传、舆论引导以及司法调解、民间组织调解等柔性手段,使患者、医方、社会公众都愿意相信,医患之间并非天然对立,医患关系一定能够改善而且正在改善。

  只要多下这样的“软功夫”,医患双方就能产生更多的信任,社会就能对医患关系怀有更大的信心,能够做出更大的努力,切实推动医患关系的改善。                   钱永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