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第一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10/11 12:00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榆办[2007]22号关于《榆林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院正式在册的在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设岗时间均以2009年1月1日以前为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院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现职现岗的原则。
(三)岗位转换
岗位确认后将不能进行变岗,对于选择了非本职岗位进行确认的人员,在今后的使用、提拔、调配上将由医院进行合理化调配不以本人意愿进行变岗。
院级领导双肩挑不受此项限制。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我院岗位设置是按照市编制办、市人事局、卫生局下达的1075人编制进行设岗,其中管理岗位占10%共107人,专业技术岗位占85%共914人,工勤技能岗5%共54人。
(一)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占分为6个等级,及由高到低分为五至十级职员,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编办、人事局和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结合医院业务发展及实际工作需要设置。
1、管理岗位等级和比例结构根据本院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编办、人事局和卫生局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2、承担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为:8人(党委1正1副、纪委书记1名、行政1正4副)。
3、党群组织,除国家、省上和市上有具体政策规定外,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其工作人员在聘用的工作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
4、具体人数:
正处级:2 人;副处级:6人
正科级:18人;副科级:36人
科 员:35人;办事员:10人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医疗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医疗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非主体系列原则上高级岗位不能超过主体岗等级。
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三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三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见习员级岗位。
根据榆办发(07)22号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原则设置如下:
正高岗位: 三级、四级比例3:7;
设置人数:三级14人、四级32人;
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
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在取得正高级职称的同时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4年以上;
副高岗位: 五级、六级、七级比例 2:4:4;
设置人数:五级39人、六级72人、七级72人;
五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以上;
六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
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在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同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4年以上;
中级岗位: 八级、九级、十级比例 3:4:3;
设置人数:八级123人、九级165人、十级123人;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
九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3年;
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在取得中级职称的同时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
初级: 十一级、十二级比例   5:5;
设置人数:十一级137人、十二级137人、十三级50人;
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在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且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以上;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在十三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
工作年限均为满年满月为准。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四级、五级占75%,三级占20%,一级、二级5%,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队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二级设置3人,三级设置11人,四级、五级设置40人。
四、岗位等级比例调控办法
专业技术岗位与工勤技能岗位如存在相同等、级档次的多名人员同时竞争一个岗位,医院将按以下条件进行核定:
1、临床、医技工作第一线者优先;
2、任职年限最长者优先;
3、条件1、2相同者,工龄长者优先;
4、条件1、2、3相同者,以学历最高者优先,学历之间比较以以下排列顺序为准:
A、国家统招学历
B、成人自考学历
C、函授学历
D、网络教育学历
5、条件1、2、3、4相同者,以当年是否获得各类奖项排列优先顺序:
A、科技进步奖(看获奖名次)
B、科研成果奖(看获奖名次)
C、市级各类医疗奖项获得者
D、是否医院优秀工作者
五、组织领导
1.单位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2.各科室要认真做好每位职工的岗位确定工作。
六、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
2009年4月23日,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单位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体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