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01/01 12:00

泰安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为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2008 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完善政策,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确保实现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计划编制原则

    (一)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及行政手段,从结构减排、项目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减排体系”提出综合工作方案,系统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做好与节能降耗工作的充分衔接。

    (二)同口径比较原则。以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2005年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计划编制范围,不在统计口径内的面源等不纳入计划编制重点,对不削减COD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工程不纳入项目清单。在基础数据逐步核准的基础上,着重分析年际变化。

    (三)强化动态变化原则。充分考虑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与污染物产生量的对应关系,强化增量部分的预测,以形成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建设为主,将能反映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的工程因素作为核心,注重实效。

    (四)责任分解落实原则。通过计划的编制,将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地区,将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

    (五)可达性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各项措施具有可操作和可实施性。在综合考虑增量的基础上,做好增量、存量、减量之间的系统分析,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互吻合,资金供给和需求相互平衡,强化可达性分析。

    三、总量控制目标

    2008 年总量控制目标:计划COD 排放量控制在2.58万吨,较上年减少0.16万吨,预测2008年新增COD排放量0.196万吨,需削减0.356万吨,确保4.00%的削减率,力争削减6.00% ;SO2排放量控制在8.21万吨,较上年减少0.62万吨,预测2008年新增SO2排放量0.1795万吨,需削减0.7995万吨,确保4.50%的削减率,力争削减7.00%。

    本计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07年, 200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省环保局正式核定数据。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减排计划。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年度减排计划,将本计划确定的各项减排任务要求作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要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抓好减排项目工程的实施,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二)落实减排项目责任。要将污染物减排目标进行逐级分解落实,将减排项目落实到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督促减排项目落实。

    (三)强化调度考核。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坚持日监测、旬抽查、月分析、季调度、半年核查制定,全面掌握减排工程进展情况,并做好污染物减排量、新增量和净削减量分析,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健全减排档案资料。要建立减排绩效考核制,实行“以奖代补”,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实行“限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减排任务落实。

    (四)加大执法力度。定期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及时打击违法排污现象。全面落实《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试行)》、《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管办法(试行)》和《全省主要河流水质监测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加大对重点污染源、城市污水处理厂、跨县界河流断面的监管力度,提高对减排项目工程的监测监察频次,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质量的改善。进一步完善县(市)环保局环境监控中心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整体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满足减排要求,从根本上遏制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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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1:2008年县(市、区)考核控制目标
   
附表2:2008年原有污水处理厂再提高减排项目
   
附表3:2008年COD工程减排项目核查表
   
附表4:2008年COD结构调整减排项目核查表
   
附表5:现役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项目表
   
附表6:“三同时”机组脱硫工程项目表
   
附表7:非电煤改气工程表
   
附表8:关停小火电机组表
   
附表9:淘汰其它落后项目表
   
附表10: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实施在线监测项目表

 2008年县(市、区)考核控制目标

 

COD

SO2

2007年排放量

2008年新增量

2008年减排

项目减排量

2008年控制  目标

2007年排放量  

2008年新增量

2008年减排

项目减排量

2008

控制目标

泰山区

108.91

11.96

26.00

94.88

1431.00

22.55

380.00

1073.55

岱岳区

144.33

15.88

13.00

147.21

4811.26

40.71

92.00

3937.50

新泰市

6053.34

415.20

1129.90

5338.64

15002.55

609.00

2167.59

13443.96

肥城市

4517.74

236.16

751.90

4002.00

48094.02

178.69

5165.00

43107.71

宁阳县

4644.60

275.55

661.80

4258.35

8700.95

242.32

1692.00

7251.28

东平县

4539.27

428.00

1310.20

3657.07

5027.15

494.00

1550.00

3971.15

高新区

117.04

39.00

 

156.04

208.94

190.00

 

39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