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服务理论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8/12/18 12:00

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针对新公共管理存在问题和内在冲突而提出来的。该理论认为,传统公共管理所倡导的价值观是错误的,可能会腐蚀和破坏公平、公正、代表制和参与等民主和宪政价值观。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政府要追求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要增加政府的公共服务投入。

   新公共服务的内涵包括: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非掌舵;政府应该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基本目标,服务于公民而非顾客;责任是政府与公民共同的,而不是单一的;要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力;要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身份;发展包括良好的生态在内的人类共同享用的公共产品。

   新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基础理论:(1)民主社会的公民权理论。强调对公民权和民主的关注。(2)社区和市民社会理论。强调在公共行政领域中,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作用,在于帮助创立和支持社区。(3)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认为公共问题的解决应该通过对话,而不是如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倡的通过绩效评估,即运用客观的测量和理性的分析来解决。(4)以人为本理论。强调政府要突出为人服务,而不仅重视为企业服务。

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的核心职能,这一观点是站得住脚的。这一理论试图纠正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缺陷也是正确的,但是其全面否定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运动,将“婴儿与洗澡水一起泼掉”,是有片面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