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8/12/08 12:0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舟山市普陀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舟普政办(2006)68号)规定,决定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议对象

  2007年区政府下达过第三轮行政执法责任书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行政执法部门。

  二、考核重点及内容

  考核重点:贯彻落实《纲要》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的具体要求,依法科学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及报送备案,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应对相对人行政救济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内容为《舟山市普陀区200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细则》所确定的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应按附件1《考核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台账。

  重点包括:

  (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台账;

  (二)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职权分解、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及制订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台账;

  (三)建立和落实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告知、听证评估评价等配套制度的台账;

  (四)2008年度受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申请登记材料和行政许可收费的登记材料;

  (五)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台账;

  (六)2008年办结行政许可的连号案卷10件,不足10件的全部提供;

  (七)2008年办结行政处罚的连号案卷10件,不足10件的全部提供;

  三、检查考核时间和方法

  (一)自查阶段。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在2008年11月1日前完成自查,将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

  (二)考核检查阶段。2008年11月3日—12月初,由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检查考核采用听汇报、查阅工作台账、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对人意见、抽查评议执法案件等形式。

  (三)汇总评议阶段。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听取各考核组检查考核情况汇报,并在此基础上评议推荐200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报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将考核评议情况进行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考核评议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总结,迎接考核。

  涉及各单位的具体考核时间和考核组成员另行通知。

  附件:1.舟山市普陀区200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细则

        2.区政府下达第三轮行政执法责任书的单位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舟山市普陀区200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及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及计分标准

得分

备注

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12分)

1

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责任明确。年内听取汇报并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一次以上。

3

行政首长不过问依法行政工作,分管领导不明确的,不得分;未研究的,扣2分。

 

查文件记录

2

有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安排计划,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3

未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未纳入目标考核的,扣2分。

 

查文件依据

3

按时上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3

未按规定上报的,不记分。

 

以区府办记录为准

4

重视和加强部门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3

机构不健全或未配有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的,扣2分。

 

 

依法

决策

(15分)

5

制订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或内部决策程序制度。

3

未制订的,扣3分;未按规定执行的,扣2分。

 

查规定文件

6

重大涉法事项决策依法论证。

4

决策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不记分;未经依法论证的,扣2分。

 

 查决策资料

7

制定规范性文件经依法审核,做到内容合法、合理并按照规定进行公布。

4

规范性文件未经依法审核的,不记分;未公布的扣2分。

 

查行文签批单

8

规范性文件报政府备案,并上报上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

4

规范性文件出现错误,每份扣3分;漏报1份扣1分;超过十五天迟报1份扣0.5分。

 

以区法制办登记为准

落实行   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

(48分)

9

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及时查处行政违法行为。

 

6

行政有效投诉每一件扣1分;发现执法行为与本部门利益存在挂钩情形被查处的,每起扣3分;因行政行为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而发生国家赔偿案件的,每起扣5分。

 

查资料

10

积极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质量进行百分制评查。

4

未开展的不记分。

 

查有关台帐 

11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信息库规范执法证件管理,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无临时工执法。

 

3

未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信息库的,不记分;发现临时工单独执法的,不记分;发现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的,扣1分。

 

抽查行政执法证件

12

行政许可主体合法,依法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加强对重大行政许可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8

发现对规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仍以其他形式进行许可的,每起扣3分;超越规定权限、程序设置行政许可的,每起扣4分;对重大行政许可事项不实行后续监管的,每起扣2分

 

查许可案卷

13

行政处罚主体、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内容适当,适用依照正确,文书规范。

10

发现作出处罚的主体不合法、程序违法、事实不清的,每件扣5分;处罚不当、适用依据错误的,每件扣3分;文书不规范的,每件扣1分。

 

查处罚案卷

14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10

未按要求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2008年底完成1至2部法律),不记分,已开展,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查相关文 件

15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为公众查阅提供方便。

4

未按《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本单位信息公开范围的,不记分。

 

查网站及相关材料

16

重大行政处罚按照规定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3

未报备的,不记分,漏报后补的,每件扣1分。

 

以区法制办登记为准

行政

救济

(25分)

 

 

 

 

 

 

18

参加行政复议情况。

7

未按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和其他材料的,每1件扣2分;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每1件扣2分;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职责的,每1件扣3分。

 

查案卷

19

参加行政诉讼情况。

7

未按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和其他材料的,每1件扣2分;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判决书的,每1件扣2分;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职责的的,每1件扣3分。

 

 查诉讼案卷

20

行政首长按规定出庭应诉,本年度本机关第一件行政案件(20人以上集团行政诉讼案件,对社会影响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及行政赔偿案件)。

6

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按规定应当出庭应诉而不出庭应诉的,不记分;部分未出庭的每一件扣2分。

 

咨询区法院

21

按规定报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和重大行政复议备案事项(统计准确率和报备率100%)。

  5

不按规定报送的,每一项扣1分。

 

以区法制办登记为准

  备注:1、本考核细则总分为100分。考评分在8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75分至85分为良好,60分至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2、所有扣分以扣完为止,不在单项中计负分。

  附件2

区政府下达第三轮行政执法责任书的单位

1、区人口和计生局                 2、区交通局

3、区教育局                       4、区卫生局

5、区财政局                       6、区民政局

7、区旅游局                       8、区司法局

9、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10、区经贸局

11、区发改局                      12、区人劳社保局

13、区农林局                      14、区海洋与渔业局

15、区建设局                      16、区科技局

17、区盐务局                      18、区物价局

19、区档案局                      20、区审计局

21、公安分局                      22、区环保局

23、区地税局                      24、区安监局

25、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26、区水利围垦局

27、区招投标办                    28、区民宗局

29、区行政执法局                  30、六横镇                    

31、虾峙镇                        32、东极镇                     

33、蚂蚁岛乡                      34、沈家门街道

35、朱家尖街道                    36、桃花镇

37、展茅街道                      38、登步乡

39、白沙乡                        40、勾山街道

41、东港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