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试点工作情况综合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8/12/03 12:00

鹤山市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试点工作情况综合

    根据市委的工作部署,市委组织部在鹤山市组织开展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试点工作。2004年4月,鹤山市成立了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经过一年的实践,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反映如下,供领导参考。

一、实绩考核的原则
  实绩考核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充分反映主客观方面的真实情况。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突出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指标设置涵盖“三个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三是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把效率优先放在首位,按劳分配,对镇的党政一把手收入采取倾斜,体现责任与权利相一致。并在发放年薪奖励上实行上不封顶、下设保障线,保证考核结果较差的镇的公务员基本收入。四是公众参与。实绩考核单位既有组织部门、专业部门、职能部门,又让镇、村代表在考核过程中进行民主测评,量化记分,并设有两次公示,让群众广泛参与对镇领导班子的考核。

二、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实绩考核由186项考核指标构成,主要围绕镇级“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省、市等上级部门的政策和任务,把考核内容细分量化到镇级工作的各个方面。考核指标总分(鹤山市11个镇的总分)设定为10000分,其中经济类22项指标,占总分68%,包括经济效益(财政收入)、经济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投资、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生活保障、政府负债及资产状况等方面,并突出经济效益和经济建设在各项指标中的权重,分值为2500分和3140分,分别占总分的25%和31.4%,其中税收总额(700分)、税收人均额(700分)、地方财政收入(700分)、工业用电量(640分)、新建厂房面积(800分)五项在整个指标体系中所占的分值最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镇及社会管理类共有164项指标,占总分的32%,指标包括依法行政、解决“三农”问题、医疗保障、环保、教育科技、交通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党建等内容。经济类指标统一采用前三年平均值作为基数,考核评估坚持纵比与横比相结合;定性部分指标由各部门根据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对镇级进行相应评价,最后由考核部门换算成实际得分。
  实绩考核并设立了经济类、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依法治镇及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农业发展五个单项奖,对单项得分前三名的镇,在其考核总分上作加分奖励,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同时,实绩考核还对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农民减负、乱收费、食品卫生五个项目上实行“一票否决制”,若发生一票否决事项,以所在镇当年最高金额的分值为标准,扣减20分的人均年收入和党政一把手当年风险基金。
  实绩考核对镇级年薪的发放也作了相应规定。镇级党政一把手的年薪是镇机关人员人均年收入的两倍,由鹤山市统一发放,并在发放时由财政代扣其年薪的10%作为风险基金,卸任时,经审计合格,并由考核和接任人确认后,一次性足额发还;否则酌情扣减其风险基金,直至扣完。

三、实绩考核程序
  实绩考核的统计年度为当年1月1日到当年的12月31日。考核程序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上报数据。各镇按照统计口径向考核办公室提供数据,鹤山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核实。二是部门评分。鹤山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向考核办公室提供本部门所负责的考核指标评分及一票否决项目的考核情况。考核办将各职能部门的评分向相关镇公示半个月,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核查,并将结果报考核办。三是民主测评。考核办组织召开由镇领导班子成员、镇机关工作人员、派驻镇的派出机构负责人、在镇工作的县级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镇辖各村委会成员及镇内企业主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对镇级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四是数据核查确认。考核办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对收集上报的数据进行检查确认,必要时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五是征求鹤山分管市领导意见。考核办按部门归口分工向鹤山分管市领导征求意见。六是鹤山市委决定审批。考核办根据考核办法计算出各镇的总得分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形成考核建议,报鹤山市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并形成考核结果。七是公示。考核结果决定后,由考核办将总分向全市公示七天,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号码和其他通讯联系方式,受理个人和单位反映情况和问题。

四、实绩考核结果及成效
  今年2月,鹤山市完成了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工作,沙坪镇以总分1337.02分居各镇之首,古劳镇、共和镇分列第二、三名;在单项奖方面,沙坪镇获得经济类和精神文明建设两个单项奖,龙口镇获得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单项奖,共和镇获得依法治镇及社会管理单项第一名,鹤城镇获农业发展单项奖;鹤山11个镇都没有被“一票否决”。从考核得分来看,沙坪镇、古劳镇得分都超过1000分,与其他镇拉开了一定的差距;处于第三到七名的各镇间得分差距不大,第三与第七名的差距只为100分左右。从分值分布情况看,各镇差距主要体现在经济类指标的得分上,经济类得分最高与最低的分差高达900分,而在部门评分和民主测评方面各镇差距不大。实绩考核取得的成效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绩考核促使镇级领导班子初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各镇基本上都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兼顾社会事务管理,使当前工作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同时,实绩考核客观上挤掉了历年来上报数据的水分,一定程度克服了浮夸风现象,考核结果体现了镇级经济的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综合水平。实行实绩考核后,各镇都把各考核指标具体分解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并把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作为年终检查、评比、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使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二是实绩考核为制定镇有关政策和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实绩考核办法改变了过去评估镇级工作中凭印象、感觉,以偏概全的情况,通过科学的考核反映出各镇目前真实的发展状况,并提供足够的区分度,为今后根据镇级实际制定政策、加强管理提供了大量可靠的信息。同时,各镇之间通过公平的竞争排出名次,综合反映了镇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有足够的说服力,为奖惩、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客观依据。
  三是实绩考核在各镇中形成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良性竞争局面。通过实绩考核,各镇都找到了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明确了努力方向,并在今后工作中自觉制定规划,提高管理水平,促进镇级各项工作不断上台阶。实绩考核在年薪发放中实行“上不封顶,下设保障线”的原则,在确保镇级干部基本生活水平的同时,也使踏实工作、绩效显著的镇看到了合法取得高收入的希望,充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各镇在考核结果上得分比较接近,使排名靠后的镇看到迎头赶上的希望,也使排名列前的镇感受到压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敢丝毫松懈,从而在各镇中形成了良性竞争局面,有效推进镇级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是实绩考核逐渐规范镇级财务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实绩考核通过设置镇级财政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方面的考核内容,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有效降低了过去镇级预算外资金数目较大,其使用和流向未纳入财政监管范围而造成的财政风险,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绩考核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个别领导干部未能正确看待这次考核,对考核办法在分配上向镇级倾斜没有形成统一正确的认识,对试点工作持消极、应付态度,没有主动帮助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甚至还想继续实行传统的考核办法;二是其他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配套,如镇级在财政管理上仍未真正完全做到收支“两条线”,未能有效监控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同时,对镇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还未能有效配合考核要求;三是实绩考核的个别指标仍需要作进一步调整。
  建立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体现。鹤山市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试点工作是这方面的一次有益的探索。为更好地推动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试点工作的开展,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及时转变观念,用开放、科学的态度对待实绩考核,要看到实绩考核是对传统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的一次革命,该做法已被东莞、中山,江浙等经济发展先进地区证明行之有效。当前要多渠道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实绩考核的目的、意义和做法,鼓励广大干部参与改革,创新思路,争创实效。
  二是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建议鹤山市委把镇级实绩考核列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总结实绩考核经验,查找不足,抓好实绩考核项目及管理措施的落实,为全市建立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提供经验。建议市今年六月召开一次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三是进一步完善配套改革。完善镇级收支两条线制度,对工作人员收入实行一个帐户支出,并加强审计监督,对镇级财政实行绩效预算管理;建立镇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实绩考核制度,做到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责任人。
  四是建议考虑将镇级实绩考核工作列入党校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