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工作情况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8/12/03 12:00

温州市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科学体系,引导和激励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在3个市直部门和龙湾、乐清6个县直部门开展了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1、思想重视,态度积极。市委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作出重要工作指示。市委组织部专门成立了由常委组织部长担任组长,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部务会,研究部署试点工作。在试点实施过程中,部领导多次深入到试点工作一线,实地考察指导,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现场研究解决问题;主持召开了多个座谈会,认真听取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乐清市、龙湾区党委、组织部和市直、县直有关部门也非常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配合。为加强领导与指导,市、县两级共抽调了38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为试点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开展试点。同时,通过试点工作办公会议、定期汇报、阶段研讨、督促指导等形式,抓好工作落实。

  2、超前谋划,工作有序。针对《部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原则性强、内容新、工作要求高的特点,做到及早谋划、超前考虑、统筹安排。对试点工作的各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作了细致研究、精心安排,并将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阶段化、具体化,形成试点工作计划安排表和行事历,对工作内容要求、进度以及人员分工等都作出明确的计划和安排,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为了确保试点工作方案、计划的有序实施,在试点工作方案和计划的形成过程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原则与方法:一是严格体现中组部试行办法的指导思想,坚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反映到试点工作方案上来,特别在设计考核评价内容时作了积极探索。二是重视已有成果的运用,认真吸取近年来我市实施的二次民主推荐、考察对象公示、“两圈”考察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努力体现温州工作特色。三是实行分类试点,比如在试点单位的选择上,统筹兼顾了机关部门性质、规模、类型等几个方面情况;在考核类型上区分了定期考核和任职考察,保证试点工作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力求提高试点工作实效。

  3、规范操作,务求实效。按照《综合考核评价操作办法》要求,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规范性和实效性相结合,做到规定环节不少、必经程序不减、重要步骤不漏,扎实推进六个环节工作。在民主推荐环节,按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暂行办法》,建立了部门领导干部定期民主推荐、二轮民主推荐和民主推荐综合评价等三项制度,规定在市直部门单位实行定期民主推荐制度,结合年度考核和其他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非定向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结果在1年内有效。在定期民主推荐中,如遇得票比较分散、得票情况与平时表现差距大或最高得票率在30%以下等情形之一的,进行第二轮民主推荐。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书面推荐、单位党委(党组)推荐的情况进行综合,形成民主推荐综合评价结果。在民主测评环节,坚持群众公认原则,调整测评内容、确定参加对象、规范操作步骤。增加了“党委政府重要工作目标和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及“行业系统管理”工作等个性内容。探索了考核公示、政绩公示,提前向社会公开部门干部情况,广泛收集社会意见等操作方式。在民意调查环节,坚持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可行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将民意调查的主要方式确定为考核公示收集社会意见、向未参加民主测评的本系统人员发放民意调查表、收集万人评议满意单位结果等三种;调查内容侧重设置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试点中我们还按工作思路、投入、成效、作风、公众形象和德、能、勤、绩、廉等设置了A、B卷民意调查表,看看哪种方式更贴近实际,更有实效。在实绩分析环节,按照客观、科学、简便、易行原则,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内部评价、相关部门评价、上级评价和自我评价,结合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情况,召开实绩分析专题会,分析确定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内部评价以考核实绩为主,着重分析民主测评中“工作实绩”部分和年度考核干部职工对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价分。相关部门评价以群众公认为主,着重分析目标考核办、审计部门、纪委、机关工委、人事部门等共同职能部门和工作有关联的相关职能部门评价结果。上级评价以管人管事为主,主要请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对部门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完成情况作出评价。自我评价以岗位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和述职述廉自我评定打分为主。组织评价以一贯表现和综合分析评价为主。部门领导班子的实绩主要由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民主测评“绩”部分、上级分管领导评价、自我评价和考核组评价等五方面评价分组成;部门领导干部的实绩主要由干部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民主测评“绩”部分、上级分管领导评价、自我评价和考核组评价等五方面评价分组成。在个别谈话环节,根据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和信访情况,注意分类设计谈话提纲,确定谈话重点;注意灵活运用谈话技巧,增强谈话互动性和针对性;注意谈话对象的层次性和代表性,适当扩大谈话范围,实行延伸考察,扩大信息量;注意设计集体面谈内容和方式,深入了解干部的理论素养、工作理念、思辩能力、发展潜力和心理素质;注意发挥集体智慧,实行集体分析评定制度,提高考核评价的准确性和考察材料的质量。从这次试点来看,个别谈话的结果基本能够被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结果所印证。在综合评价环节,综合运用实绩分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等四个环节形成的丰富资料,按照“分类定量、综合定性”的要求,分别对要素评价法、综合分析法、验证分析法进行对比,形成以综合分析法为主、要素分析法为辅的综合评价办法。

  4、注重创新,力求突破。坚持边试点、边分析、边研究,做到带着问题去实践,通过实践破解难题,创新方法。一是注重考核评价内容创新。我们在大体按照中组部设置的考核评价内容进行考核评价的前提下,紧密结合温州实际,创新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环节的考核评价内容。在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环节,领导班子的评价要点突出领导能力方面的“宏观思维”,突出工作业绩方面的“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等内容;领导干部的评价要点突出能方面的“掌握执行政策、依法办事、提出政策建议和组织动员、沟通合作”,突出勤方面的“勤奋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等内容。在民意调查环节,把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成效、服务水平、公众形象作为领导班子民意调查的内容,把履职情况、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作为领导干部民意调查的内容。在实绩分析环节,把“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纳入实绩分析环节的相关部门评价内容,使得考核评价内容更加完善。二是注重考核评价方式方法的创新。在民意调查环节,吸收龙湾区、乐清市试行考核公示公开征求知情者意见的办法,把实行考核公示作为民意调查的重要手段,拓宽了群众知情渠道;在实绩分析环节,采取“拿来主义”的办法,重视收集有关考核成果,对各类干部考核资源进行了整合。如采纳了以万人评机关、机关效能评议、目标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公信度考核成果,采纳了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结果;在个别谈话环节,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采取了延伸考察的办法,并把个别谈话范围适当延伸到三年内前一任职单位领导成员以及对考察对象知情的其他人员等,提高了考察的成效;在综合评价环节,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试点中,龙湾区、乐清市按照“分类量化”的要求,引入了优秀率比较法,对测评结果进行量化分析,并绘制曲线图,寻找异动点。三是注重具体操作程序的创新。我们将整个操作程序简化为“五个一”操作法:即一次会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会议一起组织)、一次谈话(个别谈话)、一次收集(收集有关材料)、一次分析(实绩分析)、一份材料(以综合分析评价为主,要素分析为辅的综合考核评价材料)。在民主测评环节的具体操作上,将民主测评表与评价要点、测评对象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总结)一并发放;在民意调查环节抽样问卷调查的具体操作上,规定抽样问卷调查可结合述职述廉工作进行,也可以发函征询、电话征询等方式进行,创新了方式,提高了效率。总之,通过试点实践、调查研究,较好地处理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做到了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突破。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认识和体会《部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在总结历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指导思想,完善了考核评价内容,改进了考核评价方法。

  1、科学发展观贯穿试点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形成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首先是用科学发展的要求设置考核评价内容。《部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环节都设置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指标内容,注重对班子科学决策、依法行政领导能力、政策建议、服务基层群众工作实绩的考察,注重对领导干部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复杂问题、基础工作实绩的考察,比较全面地反映了部门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其次是用科学发展的理念引导干部创造佳绩。考核评价干部工作成效时,既看工作结果又看工作过程,既看产出效益又看投入成本,既看主观因素又看客观原因,既看当前利益又看长远利益,既看工作显绩又看工作潜绩,引导激励部门领导干部自觉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转变工作理念,规范从政行为,克服麻木“政绩”行为,增强科学和谐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再次是用科学发展的方法考评部门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多渠道采集干部信息,多角度了解干部表现,多方法分析干部实绩,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单项和综合分析相印证,上级部门领导与普通干部群众评价相对照,使考核评价干部工作更加全面、客观和准确,为一些德才兼备、勤奋实干、实绩突出,自觉实践科学发展的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同时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的考察,积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认真调查核实信访问题,切实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为选准用好干部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在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2、群众公认原则体现在办法体系中,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工作的民主化。《部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突出考核评价主体的多元性、方法的多样性和干部群众参与的广泛性,让群众了解干部选拔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尊重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较好地扩大了干部工作民主、落实了群众的“四权”。一是较好地落实了群众的参与权。扩大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范围,考核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向未参加民主测评本系统人员和服务对象发放调查表,了解干部的群众公认度。二是较好地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新闻媒体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公示,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实行延伸考察,增强了干部考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较好地落实了群众的选择权。注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结果运用,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把干部的选择权交给群众。从试点实践看,坚持群众公认、扩大民主,有利于了解民情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3、部门的特点得到鲜明凸现,进一步完善了考核评价内容。大家认为,这次部门考核评价试点工作,总体按照中组部确定的考核评价内容进行,是对中组部考核评价内容的一次检验。在试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又充分考虑部门具有业务性和专业性强、部门间可比性差以及群众知情度不同等特点来修订完善考核评价内容,使部门的个性特征共性化,考核评价内容更趋完善。在具体的考核评价内容上,领导班子民意调查突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工作成效、突出服务水平、突出公众形象,领导干部民意调查突出工作岗位的履职情况、突出工作能力、突出工作作风、突出廉洁自律情况,使部门的特点得到鲜明凸现。同时,各地各部门坚持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按照部门工作职能,科学设置考核评价内容。如个别试点单位在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能”一栏中,增加“文字综合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等个性化指标,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大家认为,这些新尝试新实践,充分体现了部门的特点,是对考核评价内容的补充和完善。

  4、考核评价方法得到明显改进,进一步简化了程序、提高了评价准确度。民意调查和实绩分析是本次试点工作的两大创新内容,对扩大考核评价工作的民主程度和提高考核评价结果的全面客观准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大家认为按照中组部《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规定实施,这两个环节的操作比较繁琐,准确度也难以保证。如民意调查环节,问卷调查组织简便,但回收率不高,这次面向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问卷调查,回收率分别为77.5%和70%;个别访谈的形式了解民意真实性高、内容多,但花费精力大、时间长、成本比较高;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互动性比较强,但与会代表顾忌较多,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够。从试点中对行业(系统)下级部门负责人等采用的集中填表式调查看,组织方便,当场回收,效果较好,但花费精力大,成本较高,在试点阶段可行,大规模考核时就比较难。大家认为,民意调查中引入考核公示和采取抽样问卷调查,弥补了问卷调查面不广的缺陷,有利于提高考核评价结果的准确度。而实绩分析环节,采取“拿来主义”的方法,把重点放在尽可能多地收集、占有各类已经存在的考核资源和考察组的集体分析,探索收集制度化,较大简化了工作程序,有利于发挥考察组的主观能动性。反思这次试点工作,大家认为恰恰因为重视考核评价方法的改进,重视考核评价程序的简化和考核资源的整合,才大大提升了整个试点工作的效率,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需要进一步探索解决的问题

  总的看,《部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已经相对成熟、完整,各方面评价较好。但从进一步健全完善的角度看,还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

  1、指标设置不够周严,部门特点较难体现。从个体上看,《部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设置的各环节考核评价内容和指标比较科学,有较强的适用性,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对部门工作的要求。但从总体看,《部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六个环节指标体系各自独立,缺乏统一性和关联性,最后的综合评价难以用权重定量。如设置的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内容和实绩分析指标,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层次部门和不同工作岗位的差异性,不同层次部门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重点方面存在的差别,难以准确地反映出一个部门的实际情况。有些内容过于原则,让参加调查的人员难以用直观感知的情况来判断、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成效,难以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实绩分析中的有些定量指标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可比性和适用性,资料采集的数据缺乏合理性,需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2、操作程序比较繁琐,工作量大成本高。《部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共有10章6大工作环节,有6个评价要点、10种不同的评价表格,项目达100多项,应该说比较全面、系统。但从试点实践看,觉得有操作程序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成本较高,实施时间过长的问题。假如全面铺开考核,市、县两级各有60-80多个部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及时间。6个环节、10张不同的表格、100多项评价项目,完成所有表格的填写需要集中召开3-4次会议,花4-5个小时,大家普遍反映比较繁琐。在实绩分析环节上,指标的确定及资料数据的采集难度大,涉及到的职能部门难以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数据。综合评价环节上,不同部门之间、不同岗位之间的横向可比性和前任现任之间的纵向可比性较难操作。为此,如何使部门考核评价办法符合部门特点、简洁有效,实现人力、物力成本的最大效益,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

  3、信息获取不够对称,考核结果难免失真。从实际操作过程看,《部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对有些具体操作程序过于原则,没有明确的操作意见,有的问题凭经验把握,从严格意义上讲还不够严谨和规范。如在民意调查参加人员的选择确定上随意性较大,与真正的“民意”有一定距离,特别是不同人员参加民调,很可能出现不同的调查结果,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需进一步规范。如在“两圈”考察中,“社交圈”访谈对象难框定,如由考核对象提供,则了解到的信息质量不高;部分“两圈”考察对象不知情,知情的往往与考核对象有共同利益,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又如心理素质的考察专业性强,仅通过集体面谈了解领导干部对待压力、挫折、困难的态度,评价其心理素质好坏,考察人员难以把握,实际效果也不理想。又如在综合评价阶段,尽管《部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中提出要运用类型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但缺乏规范具体的操作要领;对部门班子实绩分析结果如何转化为干部个人的工作实绩,干部个人的实绩如何比较,都没有具体的操作办法,把握起来比较难,还需进一步研究。

  4、制度配套不够完善,长效作用较难显现。部门综合考核的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如定期收集资料制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制度、考核公示制、相关部门评价制度、领导干部重要工作报告备案制度等还没有形成经常性的制度。有的考核结果比较抽象、含糊,有的还互相不一致,甚至与干部的现实情况不相符,增加了分析、判断、取舍的难度,从而也难以体现到对干部的综合评价上。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考核结果透明度不够高,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教育作用不明显,一定程度上影响干部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部门领导班子的实绩分析结果难以分解到班子成员,从而考核成果也难以与干部调整使用相挂钩。

  四、改进和完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意见与建议作为新时期探索创新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方法,许多方面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针对试点实践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我们提出如下改进和完善的建议意见:

  1、要进一步加强对考核评价体系的研究。考核评价内容和指标,是综合考评体系的“核心”。只有考核评价内容和指标设置科学合理,才能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才能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导向激励作用,为此,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一是加强总体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在党的十七大之后,要结合中央和省委的重要战略部署,研究制定出台具体的考核指标,特别要注意研究总体评价指标与各环节指标连结关系,以正确引导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干部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二是加强各层次部门、同层次各部门个性考核指标的研究。根据中央、省、市、县四个层次部门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研究设置能够体现部门层次差异性和反映部门工作特色的个性指标,使考核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和合理。三是加强考核指标科学性和操作性的研究。科学性是考核办法的生命所在,操作性是考核办法的活力所在。要使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在宽领域涵盖的前提下,努力做到指标内涵明确、外延清楚,使参评人员能作出准确的判断和评价,真正做到于法周严、于事简便,提高工作效益,就必须加强考核指标科学性和操作性的研究,使考核内容和指标既能进行横向比较,又能进行纵向比较,便于对各层次、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成效进行准确考察。

  2、要进一步加强对评价办法操作程序的研究。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操作办法应具备简便易行,操作性、可比性强的特点,体现成本低效率高原则,能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全面反映干部的德才素质。为此,要进一步简化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操作程序,压缩合并相关程序,完善提炼试点中创造的“五个一”操作办法,以减轻工作量,减少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比如可以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会议集中在一起召开,分类分发评价表,分类统计结果。开展民意调查时,也可以视部门情况,有的召开会议,有的通过个别谈话、座谈等形式进行。

  3、要进一步加强对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的研究。干部考核结果不仅体现在选准用好干部上,还要体现在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上。因此,必须加强对综合评价结果运用研究。一是研究确定综合考核总体评价指标。要进一步研究整合民主推荐等六个环节的考核结果的运用,确保各个环节既能充分发挥各自特定功能,又能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形成一个总体评价体系,切实发挥考核结果整体效应。特别是要加强研究领导班子实绩分析结果与干部个人实绩挂钩的操作办法。二是研究明确考核评价结果公开程度。要进一步研究明确考核结果向干部群众公开的范围、办法和途径,以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干部考核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考核工作的监督。三是研究规范考核结果运用范畴。要进一步明确考核结果运用的具体规定,既包括调整使用的规定,也包括培训、诫勉、奖惩等方面的规定,切实发挥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对领导干部的激励、教育和监督等管理作用。

  4、要进一步加强考核评价相关配套制度的研究。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还要有相关的机制配套作保证,实现共同整体推进,才能更好地发挥选准用好干部的功效,达到预期目的。为此,要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的配套建设。一是完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责任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每年年初确定重点工作,结合各部门职能和实际,制定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职位职责、工作目标。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职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为建立科学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标准提供依据。三是建立定期收集有关资料制度。通过发文形式,要求相关部门每年定期向组织部门报送相关资料,为综合评价分析提供原始依据。四是建立综合考核评价公示制度,整合考察对象公示、任前公示、考核公示等成果,研究制定整个干部考核工作公示办法,利用媒体在全社会公示,最大范围听取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