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新办法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8/12/03 12:00

 巴南区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新办法

    为建立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巴南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继去年建立干部政绩档案后,在多次深入调研、反复征求意见并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又出台了《重庆市巴南区镇街、区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与以往的考评办法相比,该《办法》体现出以下四个新特点:
    在考评内容上有新变化。考核评价包括实绩考核和民主评价。其中实绩考核以区年度综合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与过去考评时一般参考工作总结和奖惩情况、通过个别座谈了解情况等相比,更为全面、具体,并充实了“硬依据”。在民主评价方面,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均设置了5个项目(其中对领导干部设置了共同项目和分类项目),每个项目都根据单位性质和干部职位细化明确了具体内容,改变了过去笼统地测评某几个方面的做法。
    在考评方法上有新尝试。一是全面实行量化考评计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得分中,实绩考核占60%,民主评价占40%,其中对领导干部还根据其获得不同层次的表彰奖励另计相应分值。在实绩考核评分中,领导班子根据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得分计算;领导干部根据班子实绩考核得分,按本人民主测评得分比例进行折算。民主评价主要采取测评的方式进行,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5个测评项目按百分制分别设置了相应分值,由参评人员逐项打分后计算民主测评得分。二是充分体现分类指导原则。按照分类考核的原则,根据本区镇街发展基础和部门工作职能,将镇街划分为主城经济区镇街、城郊经济区镇2个组别,将区级部门划分为党政群部门、经济部门2个组别进行考评。在此基础上,分类设置了实绩考核指标(即目标考核指标)和民主测评项目,其中对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又按党政正职、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职分别设置了分类项目。在考评排名上,领导班子在各自的组别内排名;党政正职、副职领导干部分别在单位所在组别的所有正职、所有副职中排名,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在所有镇街中拉通排名。三是把集中考核结果与平时掌握情况相结合。比如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对领导干部评优评先、辖区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受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被通报批评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实行了“一票否决”。
    在提高测评准确性上有新做法。在适当扩大参评人员范围的同时,在力求测评结果客观、公正、准确上采取了新的做法。一是实行分层次测评计分。对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的民主测评分为上级、同级、下级三个层次(上级为现职全体区级领导干部,同级为本单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下级为本单位其他参评人员),计分权重分别为30%、30%、40%;对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党政副职的民主测评分为同级、下级两个层次,计分权重分别为40%、60%。各层次测评结果分别进行汇总计分。二是完善了有效票的认定方法。比如为避免少数人“打感情分”或泄私愤的现象,明确规定:对某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所有测评项目全打满分或全打零分,或对所有单位领导班子、对某单位全体班子成员打分明显偏低的(即都打评分标准中“差”等次的分数),视为无效票。三是充分体现了群众公认的原则。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得分不仅占其考核评价得分的40%,而且其实绩得分还要根据班子实绩得分按本人民主测评得分比例进行折算;在民主测评中有1/3以上参评人员评分不满60分的(按百分制计),除特殊情况外,其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考核评价得分列各组别最后3名且在民主测评中有2/3以上参评人员评分不满60分的,除特殊情况外,其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同时,该办法还规定:对在民主测评中有1/3以上参评人员评分不满60分的领导班子、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