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部门代表互评的评价要点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8/12/03 12:00

填表人类别:部门代表□   党代会代表□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群众代表□

评价内容

评 价 要 点

满意

比较满意

满意

了解

推动科学发展

自觉性和坚定性,联系本部门实际贯彻落实的能力,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依法办事

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制度建设

 

 

 

 

工作作风

开拓创新与敬业精神,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情况

 

 

 

 

公众形象

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情况,道德品行、践行“八荣八耻”情况

 

 

 

 

注:1.部门代表互评总分值为100分。选择“不了解”的不计票、不记分。

2.部门代表互评得分=(A×1+B×0.7+C×0.4)÷(A+B+C)×100。其中,A为“满意”个数,B为“比较满意”个数,C为“不满意”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