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公安局办证中心考核奖惩办法
提供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10/26 12:00


为监督、评定民警的工作,促使民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民警的工作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率,特制定《邛崃市公安局办证中心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勤管理
1、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
2、实行早上8:50点名制。
3、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4、因事需请假的按本局请销假制度执行。
违反考勤管理规定一次,在办证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上作检查,扣3分;二次违反考勤管理规定,在办证中心大会上作书面检讨并扣发当月岗位津贴,扣5分;三次违反考勤规定,报政治处待岗学习。
二、业务管理
(1)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每起扣10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违反办理权限,办理有关户政业务,每起扣5分;
(3)入户材料未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或加盖审核人印章,每份扣1分;
(4)常住人口登记表中的申报人未签名的,每份扣0.5分;
(5)收取或扫描的入户材料不齐全的,每份扣1分;
(6)未按规定审核、扫描上报的,每份扣1分;
(7)窗口民警对当天受理的入户资料、常住人口登记表整理、分类,并于次日上班前交资料管理民警签收,有交接登记。未按时交接办理材料或签收的,每次扣1分;
(8)每月业务量(身份证和其他业务)低于平均量每40%扣1分,高于平均量每50%加1分(注:数据维护员低于平均量50%扣1分;临证与印章窗口按平均量考评);
(9)因自身原因导致数据差错,1条差错数据扣1分;当月无差错的加1分;
(10)办证中心内勤负责与前台民警受理资料交接登记整理;与派出所移交、领取资料的登记管理(注:常表、变动表两周一次);与分中心移交资料的登记整理(注:序码、常表、入户资料一月一次);部分序码回填;门楼牌管理;文件的收发、传阅登记,数据统计,督促检查档案装订等工作。相关业务被检查出问题一项一次扣1分;
(11)数据维护人员负责身份证数据维护;数据质量反馈信息的处理。数据质量进入全市前8加1分、每前进1名加1分。
3、服务群众
(1)收费应出具票据,未出具的一次扣1分;
(2)因服务态度或服务质量被群众投诉、上访并查实的,每次扣5分;与群众发生争吵一次,在办证中心大会上上检讨并扣发当月岗位津贴,扣5分;发生争吵二次,待岗学习。
(3)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不得推诿、卡、要,发现1次扣2分;
(4)被群众表扬(有书面内容如感谢信等),1次加10分;
(5)违反《办证中心服务规范》一项扣1分,实行累加;
(6)违反《办证中心操作规程》一项扣1分,实行累加。
4、内务管理
(1)被督察、纪检、政工、业务主管部门发现警容风纪等问题,每通报一次扣5分;
(2)违反《办证中心岗位规范》一项扣1分,实行累加。
三 、考核结果的使用
本考核办法实行加、扣分制度,每名工作人员基础分为100,根据工作人员得分情况确定其奖金发放额度,计算工式:每月实得分/100×月奖 =当月奖。
每月考核得分从一月累加至12月,按得分排名顺序确定评先评优依据,取总分的40%作为局上“窗口服务明星”实绩考核得分。
二〇〇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