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制度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02/05 12:00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制度

为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程序,确保中心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认真、负责,注重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尊重、互相学习,不得互相推诿,相互扯皮;加强服务意识,力戒“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礼貌待人。

二、严格按照《青海省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采购操作流程》执行,不得擅自增减采购程序,尽职尽责做好所分管的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严格执行《中心内部管理流程》,做到大的事项必须事先向领导请示、汇报,不得违反工作制度越权、擅自做主决定事项。

四、严格遵守廉政制度,防止腐败行为发生;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维护公共利益。

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服从,遵照执行。

七、严格执行学习制度,不得无故缺席,注重学习效果。

二○○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