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02/05 12:00

   大同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记录制度。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要将重要的来电、发生的重大事件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记载,值班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值班人员要将重大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进一步向有关县区或部门联系核实,详细了解事件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等基本情况,按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以便及时向领导同志汇报,事件处理终结后,将所有材料存档备查。

    (二)公务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每一个来电,文明应答,必要时应予核对并整理《电话记录》,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应要求对方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报送。

   (三)报告处理制度。值班人员对重要信息处置应遵循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作、安全保密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向领导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处理:

     1.基层单位和群众来信来电,明确的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或政策直接答复或处理,重要问题经请示后按规范口径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经有关领导批示后移交职能部门办理。

     2.遇急电或急事及时向分管秘书长、秘书长联系汇报或处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相关市领导汇报;

     3.遇突发重大事件时,值班人员要按照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的原则,尽快向分管秘书长、秘书长汇报,并根据要求立即通知相关市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需报上级政府值班室的信息,应迅速编发《值班信息》,报分管领导阅示后上报;同时及时跟踪处理情况。

    (四)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交班事项应书面交接,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五)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领导同志的住址、电话应严格保密。

    (六)值班通报制度。各级政府值班室应建立值班通报制度,不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府系统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值班人员漏岗、脱岗等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迟报、漏报和瞒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人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及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意见》(晋政办发电[2007]27号)文件中关于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

     (七)来访接待制度。负责来访及联系工作人员的接待,了解被接待人来访的目的和要求,或直接答复,或指导分流到相关部门接洽

    (八)请假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需经值班室负责同志批准。

    (九)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配置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