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出台《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02/04 12:00

市规划局出台《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意见》及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市规划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就2006年度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意见》明确了市规划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目标,即以效能建设为核心,全面加强机关各项建设,着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努力提升机关的“三个服务”水平,为合肥跨越式发展营造一流的政务环境。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集中精力管好宏观,提高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水平。要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做到审批在大厅、“一站式办成”、“零时间停留”;要提高服务效率严格执行“四条禁令”、“三项制度”。


市规划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思想教育,打牢思想基础。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全市投资工作暨整治优化发展环境大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对机关广大干部进行宗旨观、政绩观、发展观、权利观和法制观教育。通过深化教育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刻认识机关“效能革命”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对推进合肥大发展、大环境、大建设的意义,为机关效能建设奠定思想基础。


(二)抓好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技能。结合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的业务知识、现代科技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制定出干部岗位培训计划,明确内容,保证时间;创新学习培训方式,既要进行理论知识学习,又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供能力保证。


(三)抓住重点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克服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本位主义的现象,按照市委提出的“转变思想观念、积极主动办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依法行政、简化办事程序,推进政务(事务)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的要求,结合该局实际,着力解决审批环节多效率不高的突出问题,通过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完善业务会制度,加强行政大厅力量,实行并联审批等措施,让建设单位办事人员真正感受到机关效能建设的变化。


(四)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保障措施。逐步建立职责清晰、管理健全、实际管用、惩罚分明的机关管理体制,实现以制度管人理事,推进机关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首问责任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机关工作和内部管理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2、推行政务公开,实现阳光规划。修订局《合肥市规划审批手册》、《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开,让社会各界都能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3、健全和落实机关干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四条禁令”和“三项制度”,并对违犯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畅通监督渠道,强化外部约束。进一步扩大参与的覆盖面,围绕行政效能建设内容,多渠道、多途径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虚心接受批评和监督。


5、认真受理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开通投诉电话,设立投诉箱和意见薄等,及时受理各类投诉。通过对每起投诉的深入分析、研究,从中发现被投诉、查处单位中存在的漏洞或薄弱环节,提出根本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实现“查处一起投诉,发现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的目的。


6、建立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要在认真总结以往考核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制定出一套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对机关干部实行有效管理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意见》还明确市规划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分学习动员、分析查摆、整改提高和考核评议四个阶段进行


学习动员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按照市委有关要求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深入开展以效能建设位核心,以“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为己任的大讨论,提高参与意识,增强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签订效能建设目标责任状。


分析查摆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认真查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无功就是过,慢也是过”的思想高度,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差距,做到“四查、四促、四解决”:一查思想观念,促开拓创新,解决精神不振、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等问题;二查软环境建设,促统筹发展,解决大局观念不强、部门权利利益化、工作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三查业务能力,促素质提升,解决工作本领不强的问题;四查工作作风,促求真务实,解决作风浮躁、空谈、不务实效、纪律不严等问题。


整改提高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为确保整改收到实效,要特别注意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要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第一次给予通报、负责人做检查,在年度考核中“一票否决”,给予负责人纪律处分。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的或被投诉举报查实的,第一次给予纪律处分,第二次,情况严重的必须下岗。二要完善制度,依法行政。要按照发展的需要,尽快修订和完善技术规范和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三要以人为本,提高素质。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式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势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流的干部队伍和一流的服务环境,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素质保证。四要创新方法,优质服务。充分调动广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实际工作中大力倡导“四通”精神,即凡职责内该办的事,要速办“快通”;当工作运转不畅要协调时,要及时“沟通”;在基层和群众面临困难时要积极“疏通”;对有利于合肥发展的事,只要红头文件没有明令禁止的都要大胆去办,即使红头文件有规定的,也要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予以“变通”,努力实现“一站式办成”。


考核评议阶段,采取评全年、全年评的方式进行考评。从年初开始,局效能办将对活动开展的情况、工作绩效、群众投诉及评议等进行跟踪考核。局里建立各处室项目办结情况月报制度,各处室内部建立每月考评制度,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作为年底总评分的一个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与年终评先评优相结合。在考核的基础上评出“效能最佳单位或处室”、“优质服务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意见》还就市规划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群众期望高。要努力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成员处室各司其责,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明确要求,狠抓落实,真正做到有部署、有指导、有检查、有总结、有提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定期例会、调度会、汇报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和编发简报等形式,掌握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宣传好人好事、通报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以达到预期目的;各单位要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成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改方案》(包括问题、措施、时限、责任人)。


(二)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注意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发现典型、培养典型、总结典型、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让大家学有榜样,赶有方向,不断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招商引资,个个维护发展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发展。


(三)强力推动,注重实效。各级领导要树立抓作风、抓效能、抓环境就是抓机遇、抓发展的意识,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中敢于负责、敢于碰硬,对那些损害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要敢于批评、及时查处,做到矛盾不上交,困难不回避,责任不推诿;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自己的模范行动,管好干部,带好队伍,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四)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把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同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相结合,同整治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同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同推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相结合,在效能建设中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在本职岗位上为推进合肥市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