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分公司员工考核规定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7/29 12:00

一、总则

为全面了解并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发现优秀人

才,提高公司工作绩效,促进员工成长,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适用范围

2.1本考核方案适用于营销系统各营销分公司员工。

2.2 营销系统职能部门员工考核方案参见《XX集团员工考核试行方案》,不在本考核方案范围之内。

三、考核原则

3.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是指考核方案、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要公开;考核标准和过程要客观、公平、公正。

3.2 引导适当原则。考核要引导正确的组织行为。考核标准的制定,要根据企业总体目标、职位职责等来确定,营销分公司人员考核标准的制定,还要考虑地区因素、市场成熟度等情况。

3.3 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一致原则。考核要使个人、团队业务与公司目标紧密结合,既要促进绩效的改善和组织目标的实现,又要促进个人的发展,保障员工的利益。

3.4 可操作性原则。考核要结合部门和营销分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定性、定量相结合,既科学又有效。

四、考核作用

4.1 考核是员工职位变动(如人员调配、干部选拔、晋升、淘汰)的主要依据。

4.2 考核是调整员工薪酬的依据。

4.3 考核是对员工进行培训的主要依据。

4.4 考核是工作改进的主要依据。

4.5 考核为人事诊断提供参考。

五、考核内容与形式

5.1考核内容包括业绩考核和综合考核。

5.2营销分公司经理、地区营销主管、地区营销代表、集团购买主管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开单销售额和销售费用额即销售利润完成率,具体考核量表见附录一;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营销利润指标、营销过程指标和内部管理指标等,具体考核量表见附录二至附录五。

5.3顾客服务中心主任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为顾客服务满意度,考核计算方法如下:

如果一个地区的月度回访数据汇总计算非常满意率≥90%,顾客服务满意度按100%计算;

如果一个地区的月度回访数据汇总计算非常满意率<90%,则:

服务质量综合满意度=[非常满意率+(90%-非常满意率) 非常满意率加权单项服务质量满意率] 100%/90%

5.4顾客服务中心主任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顾客服务满意度、费用控制、网络管理、配件管理、结算管理等,具体考核量表见附录七。

5.5对营销分公司客户服务专员、营销支持科人员、整合传播科人员只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营销业绩、内部管理、营销过程指标等内容,具体考核量表见附录八至附录十四。

5.6营销分公司经理业绩考核、综合考核由营销本部进行;地区营销主管、地区营销代表、集团购买主管业绩考核、客户服务专员综合考核由营销分公司经理负责。

5.7营销支持科科长综合考核40%由财务部负责,15%由人事行政部负责,15%由物流管理部负责,30%由分公司经理考核(冰箱、空调各15%)。营销分公司会计、出纳由营销支持科科长负责考核。

5.8营销分公司物流管理专员综合考核60%由物流管理部负责,40%由营销支持科科长考核。

5.9营销分公司整合传播科科长综合考核30%由整合传播部负责,70%由营销分公司经理负责;营销分公司整合传播科人员综合考核由整合传播科科长负责(汇总相关部门意见)。

5.10营销分公司人事行政专员综合考核60%由人事行政部负责,40%由营销支持科科长考核。

5.11营销分公司顾客服务中心正副主任综合考核60%由顾客服务部负责,40%由营销分公司经理负责考核(冰箱、空调营销分公司经理各占20%);营销分公司顾客服务中心其他人员综合考核由顾客服务中心主任负责。

六、考核的组织

6.1营销人事行政部为营销系统营销分公司考核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营销分公司人员考核评价体系。

6.2营销本部、整合传播部、财务管理部、顾客服务部、物流管理部等部门可根据业务管理实际情况,在考核体系指导下,细化、完善营销分公司相应人员的考核指标、考核量表,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各主管部门组织相关的考核工作。

七、考核的程序

7.1营销分公司经理、地区营销主管和地区营销代表业绩考核程序

7.1.1 营销本部每月初明确下达营销分公司当月业绩指标,指标明确后原则上不作更改。如有较重大的临时调整,或市场形势发生严重变更,则由副部长(大区营销经理)与营销分公司经理共同协商更改月度业绩指标。

7.1.2营销分公司经理根据营销分公司月度业绩指标,分解到各地区营销主管( 若没设地区营销主管则直接分解到地区营销代表),再由地区营销主管分解到地区营销代表。业绩指标分解时要作好相应协调与沟通,分解要合理,指标分解后报营销本部备案;指标明确后原则上不作更改。          

7.1.3每月初各营销分公司根据销售实际完成情况,按业绩考核表要求,将《业绩考核表》填好上报营销本部,营销分公司经理、地区营销主管部长(或由营销本部部长授权分公司管理科科长)签字确认生效、使用。

7.1.4考核结果要与当事人进行及时沟通,副部长(大区营销经理)督促营销分公司经理做好工作改进计划,营销分公司经理督促各地区营销主管、地区营销代表做好工作改进计划。

7.1.5营销分公司经理、地区营销主管和地区营销代表年度业绩考核为本年度各月业绩考核的加权平均值。淡旺季加权值由营销本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下发各营销分公司。

7.1.6考核结果经审批确认后生效使用。

7.2顾客服务中心主任业绩考核程序

7.2.1顾客服务中心主任业绩考核指标为顾客服务满意度。每月信访员对顾客进行100%的回访,根据月度回访数据进行顾客服务满意度计算,每季度结束统计并在奖金中兑现。

7.2.2顾客服务部信访员对服务中心回访结果进行抽查,顾客服务部相关科室科长对顾客服务部信访员的回访再进行抽查,以确保回访的准确率。

7.2.3 顾客服务满意度由顾客服务中心每天回访数据结果输入电脑系统,由电脑系统月度进行统计。

7.2.4考核结果要与当事人进行及时沟通,当月顾客服务满意度及时反馈给顾客服务中心、服务网点,并做好工作改进计划。

7.2.5考核结果必须经顾客服务中心主任、顾客服务部长签名确认后生效使用。

7.3综合考核程序

7.3.1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各业务主管部门依据考核体系、考核权限、考核原则,下发考核量表,对营销分公司各类人员进行考核。

7.3.2采用分级考核办法,由考核者依据考核指标对被考核者一季度来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价。所有考核评价必须于考核月的月底前完成。

7.3.3考核结果各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存档备案,以便员工晋升、培训等之用,人事行政部门不定期查阅汇总。

7.3.4营销分公司人员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为各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加权平均值。

7.3.5考核结果要与当事人进行及时沟通,征得当事人认可并做好工作改进计划。

7.3.6考核结果经过审批后生效使用。

八、考核的监督

8.1为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应加强对考核的监督。

8.2考核主管审核人(一般为被考核人直接领导的领导)、人事审核人、审批人(通常由各业务主管部门部长)有监督权,承担监督职责。

8.3被考核者认为考核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可于考核结果批准前向人事审核人或审批人提出申诉。

8.4员工发现考核活动中存在任何舞弊行为或不当行为,并有相当证据证明,可向审核人、批准人反映。

8.5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舞弊行为或不当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九、考核结果使用

9.1考核结果是进行薪酬发放与分配、奖惩、晋升、淘汰及培训的依据。

9.2营销分公司销售业绩考核结果直接用于营销分公司各类人员佣金分配;季度综合考核结果用于奖金的分配;具体计算办法见《营销分公司薪酬方案》。

9.3 每年根据业绩考核结果与综合考核结果进行评优。年度业绩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都排在前10%者(整合传播科人员、营销支持科人员只考虑年度综合考核指标),评为优秀营销分公司员工,优秀员工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员工晋级、晋升原则上只能在优秀员工中产生。

9.4对分公司经理、渠道营销科长、地区营销主管、营销代表,若有1个月销售业绩完成率低于60%,或连续2个月低于80%,或连续3个月低于100%,均立即降职或淘汰。

9.5对分公司经理、渠道营销科长、地区营销主管、整合传播科科长、营销支持科科长和顾客服务中心主任,若未完成营销目标且连续两季度业绩考核与综合考核得分都排在后3位者或年度业绩考核与综合考核结果都在后3位者(在全国范围内排名),则降职或淘汰。

9.6对营销分公司其他人员的考核淘汰,由各营销分公司经理、顾客服务中心主任根据实际人数,制定相应末尾淘汰方案,报业务主管部门部长审批,营销人事行政部备案。

9.7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培训依据。对优秀员工,应作为后备干部储备进行培训,制定相应培训办法;对业绩较差员工,也应制定培训计划,以提高技能,改进工作。

十、附则

10.1营销分公司各类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在本方案基础上,由各相应业务主管部门与人事行政部共同协商制定。

10.2本方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