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新闻发言人”制度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7/29 12:00

1目的

为了进一步搞好企业对外新闻宣传工作,规范企业新闻对外发布行为,在不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适时、准确、公正、客观地向外界媒体发布企业新闻,使之起到宣传XX社会形象、介绍XX新产品功能、增进各界及受众对XX的了解等作用,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根本目的。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XX集团。

3管理职责

3.1“新闻发言人”由集团和各销售区域分设。

3.2集团新闻发言人由集团任命整合传播部分管公关宣传的副部长担任,各销售区域新闻发言人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任命冰箱、空调营销本部各销售区域经理分别担任。

3.3集团“新闻发言人”负责整个集团的对外新闻发布工作,以宣传XX形象为主;

各区域“新闻发言人”在集团“新闻发言人”的指导下,负责所在区域的对外新闻发布工作,以介绍新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服务等情况为主。

3.4上述“新闻发言人”必要时应配临时替代人,以便首席发言人出差时有人代替。

3.5集团“新闻发言人”由集团营销副总裁负责管理和指导;各销售区域“新闻发言人”由集团新闻发言人及营销系统整合传播部公关科负责业务指导。

3.6集团董事会秘书室可另设一位新闻发言人,主要面对证券商、基金投资者和散户发布相关信息。

4有关新闻发言人

4.1担任条件

4.1.1知晓党和国家有关行业、产业法规政策;                                               

4.1.2了解国际、国内行业最新信息;

4.1.3热爱XX,热爱本职工作,熟悉XX集团及所在部门的集本情况;

4.1.4具备一定的新闻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应变能力;

4.1.5形象亲善,口齿伶俐,能言善辩,端正大方,年龄适中,普通话或粤语口语流利;

4.2 主要任务

4.2.1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收集有关信息,确定对外发布XX企业新闻的有关主题;

4.2.2代表集团或所在营销分公司,在一定的场合,以适宜的方式向媒体记者发布新闻消息,或提供报道素材;

4.2.3回答新闻记者的提问,及时向领导反馈重大信息,其中如属发言人未能掌握的专业性很强的问题,可通知整合传播部安排来访媒体记者采访专业人员或公司领导;

4.2.4指导集团有关部门或科室根据需要采写新闻稿件或向媒体提供报道线索,并有针对性地邀请媒体现场采访; 

4.2.5与相关新闻网络媒体保持良好的接触与沟通,随时处理有可能发生的“危机”;

4.2.6树立全局观念,在对外新闻发布中,突出宣传集团领导班子的新形象、新思路、新观念;

4.3工作纪律

4.3.1严守企业“商业秘密”,按领导确定的口径对外发布新闻;

4.3.2恪守党和国家制定的新闻宣传原则,不得发布诋毁同行、误导消费者、有损“厂格”的新闻;

4.3.3保持“亲善形象”,充当“亲善大使”,任何时候不得个人意气用事,不得超越自己所属层面对敏感问题妄加评论或“吹风”;

4.3.4以维护企业利益为最高准则,及时处理“危机新闻”;

4.3.5凡属重大新闻稿件的对外发布,要按审稿制度履行报批手续。

6工作程序

6.1“新闻发言人”应根据一定时期的形势或集团领导的要求,确定对外新闻发言的时间、地点与方式。

6.2整合传播部应为新闻发言人准备有关资料,共同研究、确定发言方案。

6.3新闻发言人的大体工作程序为:收集社会所关注的XX“热点”或与XX有关的行业“热点”——确定发言方案并报有关领导批准——准备相关材料——确定发言地点与时间——邀请媒体记者——正面发布有关内容——回答记者提问——跟进发言效果。

6.4必要时,新闻发言人可采取“虚拟”方式对外发言。

7 检查与监控

在总裁或副总裁的领导下,整合传播部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监控制执行,公关宣传科负责具体实施。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整合传播部公关科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本规定从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起草:公关宣传科      审核:杨红春         批准: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