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监察局、财政局、公务员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 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及院长代表政府对医院的管理职责,坚持正确的办院宗旨,节约医疗成本(管理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推动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更好地 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公立医院院长激励考核机制,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年薪制的院长
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院长。
二、院长年薪制的分类
院长年薪的类别按照医院诊疗量、类别(综合类、中医类)、等级来综合设定若干类(待进行考评时确定)。
三、院长年薪的组成
院长年薪由基本年薪(即档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薪构成。
四、年薪的发放
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的年薪统一由市卫生局、财政局、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确定,并按隶属关系由市、县两级财政支付。
(一) 年薪的核定
院长年薪是院长年度工作业绩的报酬,实际发放依据《三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办法》,根据医院院长履职情况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按照综合得分、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5—89分)、合格(70—84分)、不合格(70以下)四个级别。考核优秀的全额发放年薪,考核得分在70—89分的按得分率来计算发放年薪,考核不合格的仅发给基本年薪。
考核结果还将作为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卫生局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将其予以免职。
(二) 薪酬的发放
院长年薪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同级卫生局,再由同级卫生局直接支付给医院院长。每月由卫生局预发基本年薪,待年度考核后兑现年薪。
“五险一金”仍按原资金渠道和缴交程序办理,个人承担部分由医院向个人收取。
五、实行年薪制医院的院长不实行职称年薪及其他分配形式,不得再从单位领取年薪制以外的职务津贴、福利费、兼职薪酬等。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工会经费仍按档案工资为基数缴纳,法定的晋升工资进入个人档案。
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经核查出现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一)虚增或变相虚增门诊人数、住院人数及分解住院天数的;
(二)拒收病人被举报查实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院长个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单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应追究主要领导责任的。
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三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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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指标 |
考核标准和计分 |
考核方法和指标说明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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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评价 (5分) |
1.病人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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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对医院满意度≥95%得2分,95%﹥满意度≥90%得1.5分,90%﹥满意度≥85%得1分,85%﹥满意度≥80%得0.5分,满意度﹤80%不得分。 |
采取门(急)诊患者问卷调查、住院患者问卷调查和出院患者电话回访调查等方式,按照2:2:6的比例,综合评价确定病人满意度。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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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满意度(%) |
职工对院长满意度≥90%得1分,90%﹥满意度≥80%得0.8分,80%﹥满意度≥70%得0.5分,满意度﹤70%不得分。 |
按照1:3:6的比例,抽取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普通职工(年薪对象与非年薪对象各占50%)进行满意度测评。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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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访投诉 |
年度内被投诉至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并经查实有违规问题,或被县级以上媒体曝光的,每起扣0.5分。 |
根据收集掌握的投诉或曝光情况,现场核实处理材料。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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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院方向 (64分)
二、办院方向 (64分)
二、办院方向 (6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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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 |
承担的政府指令性任务全部完成,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拒绝承担的,不得分。 |
含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和社区、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征兵和招生体检、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宣传义诊、支援边疆卫生工作、援外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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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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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防保健工作完成情况 |
预防保健工作全部完成,得1分;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开展健康教育、科普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开展重大疾病、传染病以及慢病的防治工作等。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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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法执业情况(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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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不良执业行为,一项扣0.5分。 |
不良执业行为指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诊疗科目、技术范围执业,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等。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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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门急诊病人次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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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病人次均费用控制在规定指标内的,得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查阅相关统计报表及佐证材料。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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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出院病人次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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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病人次均住院费用控制在规定指标内的,得7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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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比例(%) |
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比例控制在规定指标内的,得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比例=药品收入/医药总收入×100%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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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检查、化验收入占医药总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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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化验收入占医药总收入比例控制在规定指标以内的得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控制在规定指标以内的,得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3分,扣完为止。 |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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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住院率(%) |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6分,扣完为止。 |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住院率=住院病人数/门诊就诊病人数×100%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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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卫生、医用耗材费用占医药总费用比率 |
卫生、医用耗材费用占医药总费用比率在规定指标内的得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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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
基药收入占比控制在规定指标内的,得4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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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目录外用药占比(%) |
目录外用药占药品收入的比例控制在规定的指标以内,得1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目录外药品收入/全部药品收入(不含卫生材料)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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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日) |
每超过1天扣4分,扣完为止。 |
平均住院天数=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人数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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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开展单病种付费改革 |
符合单病种付费改革的病例,未按单病种付费结算的,每例扣0.5分,扣完为止。 |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包括平时稽核发现病例数。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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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开展便民门诊 |
便民门诊服务量占全年门(急)诊人数的比例≥1%,每减少0.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未开设便民门诊不得分。 |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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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药品集中采购回款时间 |
按规定60天内回款,得2分。抽到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回款,不得分。 |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配送企业报表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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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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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
查阅相关制度及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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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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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实施临床药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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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执行临床药师制度不得分;履职不到位的,扣1分。 |
查阅相关制度及佐证材料。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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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中医饮片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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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比例,中医医院≥30%,中西医结合医院≥20%,综合性医院中药饮片处方占中医科门诊处方总数≥50%。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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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处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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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对医药代表提供处方信息的,不得分。 |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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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规范门诊和住院管理 |
不得分解门诊和住院费用,发现查实一次,不得分。 |
根据日常督查情况和举报查实情况处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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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安建设 (11分)
三、平安建设 (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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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无重大安全生产(保卫、消防)事故发生和无违法违纪案件 |
安全生产(保卫、消防)防范整改措施到位,未发生事故得2分,发生事故扣2分;违法违纪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的扣2分,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加扣2分,扣完为止。 |
由局办公室、监察室提供相关考核依据,现场考核检查,查阅相关材料。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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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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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实行院长责任制,凡有到当地党委、政府集体上访、滋事等情况的重大医疗纠纷,每一起扣2分。 发生医疗事故的,按性质和等级判定计分。负完全、主要责任:一级医疗事故每起扣3分、二级医疗事故每起扣1.5分、三级医疗事故每起扣1分、四级医疗事故每起扣0.5分;负次要、轻微责任:一级医疗事故每起扣1分、二级医疗事故每起扣0.5分、三级医疗事故每起扣0.3分、四级医疗事故每起扣0.1分。 全年赔偿金额不超过业务收入的4‰,每超过一个千分点扣3分,扣完为止。 |
由局医政科、省、市医学会提供相关参考考核 依据(含法院委托),现场查阅相关佐证材料。
医疗事故(历年发生以当年确定为准)按不同性质、等级和数量,扣分累加计算。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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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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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院、科二级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院长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举行1次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安全工作,制定持续改进方案,得0.5分;职能部门每月开展1次执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等专项检查,得0.5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科室医疗、护理质控小组,每月开展1次质控自查,得1分。 凡被抽查到该项工作履职不到位,该项不得分。 |
查院、科二级医疗质量安全质控记录,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查院长定期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安全会议记录,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医疗、护理、感染、医技等管理职能部门承担指导、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记录,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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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有效(11分)
四、管理有效(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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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医疗服务管理 |
改善门诊就诊流程15项以上得1分,每少1项扣0.15分,扣完为止;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10%,得0.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开展电子病历得0.5分,未开展不得分。 |
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考核。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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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Ⅲ、Ⅳ类手术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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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有定期手术医师资格和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得0.5分。Ⅲ、Ⅳ类手术比例与上年相比每增加2个百分点得0.5分,满分1分(当年Ⅲ、Ⅳ类手术例数低于上年的不得分)。手术安全核查率100%,得0.5分。 |
按照《福建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与分类管理规范》等要求,由医疗机构自行统计,考核组现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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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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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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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综合医院实施不少于50个病种,二级综合医院实施不少于20个病种,符合入径标准的患者入组率不低于6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5%,得1分。每降低5%,扣0.3分,扣完为止。 |
按卫生部已发布的病种临床路径,制定本单位病种临床路径标准流程和表单。或参照卫生部及相关医院模式自行制定。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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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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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80%的病房(三乙医院60%),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40%以上的病房,得0.4分。病房(病区)实际护床比≥0.4:1,得0.2分。病房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和护士分层管理,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得0.2分。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得0.2分。 |
现场核实并查阅佐证材料。 |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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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建立科学的分配机制 |
医务人员收入不得与科室业务收入挂钩,违规不得分。 |
查阅收入分配方案、现场核实及佐证材料。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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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开展预约诊疗 |
开展预约诊疗工作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
现场核实并查阅佐证材料。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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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医疗服务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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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政府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得1分,经查实发生一起违价事件不得分。 |
查阅相关报表及佐证材料。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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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续发展(9分)
五、持续发展(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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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医学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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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当年县级以上并独立承担的科研项目,每获得一项得 0.3分,向上逐级增加0.3分,获得当年市级科技进步奖每获得一项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5分,向上逐级增加0.2分,最多得1分。每发表一篇SCI论文得0.5分,最多得1分;每发表一篇 ISSN论文得0.1分,最多得1分。总得分为2分。 |
现场查阅佐证材料。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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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重点专科建设及高级人才引进(数量) |
获得市级以上的重点学(专)科,每获得1个,市级得0.2分,向上逐级增加0.2分,最多得0.5分;有重点专科建设计划、措施并取得实效得0.5分。每引进1名学科带头人,得0.3分;每引进1名博士得0.2分,每引进1名高职得0.1分。总得分为1分。(在我市区域内引进人才,不得分) |
现场查阅佐证材料。 学科带头人引进包括正式调入和签定中长期聘用合同的柔性引进高级人才。 |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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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开展上下医疗协作 |
与上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促进学科发展,得0.5分。与下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不含对口帮扶对象),得0.5分。 |
现场查阅佐证材料与实效(批文、合同),无佐证材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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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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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执行财务制度 |
按规定计提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提取有关基金并按规定使用,如实反映收支结余,得3分,否则不得分。 被审计等有关部门查出违反财务制度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现场核实并查阅佐证材料。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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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执行工资政策 |
在工资总额中计发薪酬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现场核实并查阅佐证材料。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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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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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合法使用医疗设施 |
经查实发生出租、承包医疗项目、科室、设备等行为的,扣30分。 |
现场核实并查阅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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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确保生产安全 |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医疗事件的,扣30分。 |
现场核实并查阅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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